圆明园、法国传教士王致成被称为“万元花园、无偿园”、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称为“理想与艺术典范”的黄家园圆明园的建设、维护及日常运营费用由内政部设立的圆明园银高负责。那么这么巨额的经费是从哪里来的呢?根据相关史料的分析,可以发现经费的主要来源。
第一,内务部的光保管公司一直在安排。
光保管公司管理内务部银库是专门负责内政经费的机关。内务部光保管公司向圆明园银库付钱并不常见。大部分是根据需要临时分配的,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第一次支付是雍正三年(1725年),当年2月25日,内政部长尹录在给皇帝的纪念中说圆明园需要钱和粮食,雍正帝立即在包石寺下了30万两银子的意思。这个银两的分割标志着圆明园大规模建设的开始。
乾隆21年(1756) 12月,内政部长和三等圆明园手法公社,乾隆24年7月,广储公司又将10万两银子分配给圆明园银库,用于支付女婿城等工程经费。道光时代,清朝财政比以前差得多,各地要送到广储公司的银阳也没有到达,广储公司银库账簿里只剩下5000多两银子。没有达到指令。 道光十一年(1831) 8月,广储公司不得不在皇家储备3354桶中支付5万两银子给圆明园银库。
第二,圆明园的经营收入。
圆明园的经营收益有土地税、住宅租赁、何税、芦苇税等,还有将银两钱借给盐商的利息。乾隆十八年前,圆明园内的稻田由骑手种植,每年收获的水稻除了留下种子外,其余的都交给了内务部粮仓。乾隆中后期,人民也可以继承圆明园内的稻田。例如圆明园、熙春园等地方有261.5亩地,从贾建隆47年(1782年)开始招募佃户完平县民丞相,每年向圆明园、银高缴纳租赁80两。郑明源的水田、蔬菜、水果、昆明湖莲藕也一起改变了价格,向圆明源银库缴纳了收入。圆明园银库征收圆明园一带的土地税,干隆16年前每年流入约500多两银子银库。嘉庆年间,圆明园银高仍在征收房租。
圆明园银行也征收银盐商人、利息。例如,乾隆49年(1784) 9月,张鲁盐郑京书向圆明园银仓现有银20万两,向银实盐商借去,要求支付1分利息,每年年底利息2.4万两,利润增加。
有些年米价上涨,圆明园里的工匠很难找到食物,朝廷把安华桥冯益昌的余美奖给了圆明园工程处。圆明园工程处将再次按照市价卖给工匠,并以卖出的银量上交圆明园银库。干隆25年,圆明园公社出售米价为20720.726,按照皇帝的意思,全部交给圆明园银库。
圆明园银高经营收入中,除了以米获得的银两项之外,除了有偶然性外,还有土地税、房产税、荷税、芦苇税、发行商等稳定性。这种经营收益一般用作圆明园报酬和日常运营经费。
第三,山海关、淮关等海关缴纳的顺差为。
清代内务部掌握山海关、会馆等教官,将税收盈余银作为内务部收入的重要来源。盈余银与郑恒银相比,属于多征的部分税金是。内政部控制的山海关、左翼关、右翼关、张家口、萨尔霍区等关税的顺差银主要上缴圆明园银库。山海关关税是一种港口税,征税范围包括奉天、直隶北部各边港、奉天沿海各海区、约40多个陆海港,税务监督往往由皇帝的总臣担任。乾隆年间,山海关关税中每年有5万多两剩余白银上缴圆明园银库。
清代是清代设立的淮安的教官。这里是黄河、运河和淮河的交汇处,税源充足。官方的顺差银一贯“一目了然”,全部缴纳。会馆每年从盈余银中提取事务12000元,固定盐银和食用银共扣除892.8元,其余9107.2银全部上缴圆明园银库,从乾隆初年到咸丰九年(1859年),这一数额没有变化。除了海送剩下的存款事务银外,嘉庆道光年间,大部分年份都是同时海送5000两银子,成为惯例。 (以英语发言)(以英语发言)(以英语发言)(以英语发言)。
第四,两会、昌楼等廉政缴纳的盈余。
清代,两会和张鲁炎庭都向圆明园海送了大量的银羊。仅扬州盐商就连续8次向圆明园缴纳顺差银,每次的数字都相当可观。比如干隆12年圆明园缴纳8.2万韩元,第二年圆明园缴纳10.2万韩元。乾隆年间,张鲁廉政每年向圆明园缴纳数量不同的顺差银,例如乾隆31年,圆明园缴纳顺差为25250.12,第二年缴纳顺差为25759.22。嘉庆年间,昌楼廉政除了向圆明园缴纳6400 ~ 9000两各种顺差银外,还养着数额固定的盐银。缴纳方法是每年解缴当年的杨艳银和上一年的各种盈余银,数额一般在2.45万2万左右。道光年间,张鲁盐政每年前一年的杨炎为17120两个,顺差为7,822,222,282,282,282,288月(1825年)正月(1825年)正月,枪管内务部(1825年)
另外,各地盐商每年向圆明园自愿缴纳5000 ~ 7000两唐奎银,这是清朝简陋的规则之一,在嘉庆、道光、咸丰时代已成为惯例。嘉庆和道光中期以前,山东盐商通常缴纳4000多笔钱,道光后期和咸丰年之间减少到4000个以下,甚至1000多个。
上述教官和廉政之所以愿意向圆明园恩古缴纳款项,是为了赢得皇帝的好感,然后利用皇权的威力谋求自己的私利。
第五,罚款,武官,商人,官员捐赠。
罚款是不扣除有过失的官员的廉正和绿峰。没有官职,犯罪官员的家产全部“入关”。这些蜜蜂没有银两,先移交
内务府,再由内务府奏请皇帝批准,转交圆明园银库。乾隆五年(1740),康熙朝大学士明珠家的总管安图,被抄没入官,在其宅内刨出白银200万两,官房内刨得白银102315两,其中的40132两,拨给圆明园。乾隆五十三年(1788),两淮盐政征瑞被罚6万两养廉银,上缴圆明园银库。乾隆十二年到二十五年,乾隆皇帝建造了长春园西洋楼,仿照无锡寄畅园改建了廓然大公,耗费了大量银两,于是,盐商们纷纷捐银助工,如乾隆十二年六月,署理两淮盐政吉庆奏称,两淮盐商程可正等情愿捐银16万两,交圆明园处查收。乾隆二十年(1756),程可正又向圆明园捐银25万两。乾隆二十二年九月,两淮盐商黄源德等向圆明园银库捐银30万两。乾隆二十五年,黄源德等又将10万两银捐给圆明园银库。
同治年间重修圆明园时,曾经发动官员捐献银两,但效果不佳。自同治十二年(1873)十月,内务府奏请皇帝通饬在京王公大臣竭力捐输,备修复圆明园之用度以来,至十三年四月,捐献额度不足30万两。
可见,圆明园经费来源是多元的,并非由国库拨付,它有自己的经费筹措办法。其中榷关和盐政缴纳的盈余银、养廉银和办公银等是主要来源,其次是盐商的捐献和发商生息所得。大致而言,在嘉庆朝以前,圆明园的经费筹措渠道多、数额大,以后则越来越困难,这与清朝的财政状况日益严峻密切相关。
(作者为北京联合大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