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商圈繁华夜景
为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推进全市安心消费创造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印发第《省政府 2019 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号(小青发〔2019〕37号)、第《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与考核工作的通知》号(小敏消费创建〔2019〕1号)
(一)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
(二)打造南京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区;
(3)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
(4)南京市安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
(五)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行业(建设行业协会或商会,并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行业和行业组织)。
(6)南京市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行业(建设行业协会或商会,并在主管部门依法注册的行业和行业组织)。
(7)江苏省电子商务放心消费网络交易示范平台和示范购物中心。
(8)南京市电子商务放心消费,打造互联网交易示范平台和示范商城。
二、申报条件和适用标准
(一)省级信任消费示范区申报、申报条件和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南京市二0一九年度放心消费工作意见》条件和拟定标准。
(2)省级放心申报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单位),必须符合《江苏省放心消费示范街区认定管理办法》所列的各项条件和标准。其中,由多部门共同创办,快递行业省级“安心消费创造先进示范企业”,住宅装修行业“安心消费创造优质企业”,旅游行业“诚信旅游,安心消费”
(三)宣布省级信任消费,创造先进示范产业,必须符合《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第三条、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一条等所列条件和标准。
(四)省级电子商务信任消费申报网络交易示范平台和示范商场、申报条件和适用标准参照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行业认定管理办法》(前苏联工商网络〔2017〕104号)中列出的条件和标准,参照省级信任消费生成办公室。
三、申报数量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的各种安心消费先进、示范的单位,要根据年度培养名录及生成标准和质量,按照良好的选择优秀原则,分阶段进行选拔和申报。其中,各地区将选出1个省级信托消费生成示范街区,市级信托消费申报示范街区2个。省级安心创造消费先进示范企业(单位)数、各区1-2家申报省级放心创造消费先进示范企业(单位) (先进企业与示范企业或单位申报比例,由各老城区培养计划和遵守考核验收情况自行决定)、各区4家市级申报、示范企业(地方、市级先进、省、市每个地区1个(没有合格的空缺)申报性、市级电子商务放心消费生成网络交易示范平台和购物中心数量、每个地区1个省级示范购物中心、市级示范购物中心3个、网络交易示范平台根据选定条件和标准进行选择(没有合格的空缺)。
四、确认评价
《关于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通知》、《江苏省放心消费示范街区认定管理办法》和省有关部门联合发行的《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区域认定管理办法》和旅游、通信时安心消费办公室将与有关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对各区申报的先进示范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共同审查后组织公示。
五、相关要求
(a)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放心消费创造,创造安全放心的人民群众满意消费环境,是促进和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实施“省政府2019年度十大主要任务”。
百项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实践。为此,各区创建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在做好今年的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申报和考核工作中, 要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同时,要通过组织开展申报与考核工作,努力形成正确工作导向,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参创企业、行业的创建热情,更好地推动本区、本行业放心消费工作的深入发展。(二)确保工作质量。申报考核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进行,严格申报程序、条件和考核标准。各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要切实负起牵头与组织协调职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成员单位的合力作用,建立分工负责和责任落实工作机制。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鼓励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互联网等科技创新型企业参与到创建和申报中,为“创新名城”建设做出贡献。要防止出现随意放宽申报条件和考核标准的问题,做到宁缺勿滥,以确保申报与考核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
(三)严格材料报送。各区、各有关部门在完成申报、考核 和相关信用、资质审查等工作后,要认真做好各类申报材料的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报送的材料要详实、准确、完整,申报的各类先进、示范单位要经本级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报送的材料类型、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旅游、电信、快递和住宅装修等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的申报材料和报送时间,由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创建工作牵头单位按省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送。各区创建办报送的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省级先进示范单位2019年10月15日前,市级先进示范单位10月30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档两种形式报送。各类书面申报材料(除汇总表外)均为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含汇总表)以区为单位统一装订成册并加封面提交市放心消费办公室归档使用。市放心消费办公室联系人:曾亮、刘晓苏,电话:8464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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