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值得我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是退税。当然,我们到底能不能退税,要结合我的实际收入。同时,纳税特别追加扣除申报方式不同也会影响我们的退税情况!
通过扣缴人员申报意味着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意味着特别税收特别扣除由支付工资的公司申报。
也就是说,公司支付工资代扣税时,可以扣除我们报告的特别额外扣除额。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我们需要预付的税金。最终,当费用增加时,应纳税所得额将相应减少!
当然,除了“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外,还可以选择“每年自行申报”。扣缴义务人申报和年度自愿申报的区别主要是税收特别追加扣除的时间节点不同。
税金特别追加扣除可以在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时在预扣预付阶段扣除。在选择综合收入年度自愿申报时,对税收的6项特殊附加扣除不能在代扣时扣除,只能在自己进行纳税年度汇付清算时扣除。
扣缴人员申报及每年自行申报,到底该如何选择?
扣缴义务人申报和年度自愿申报到底该如何选择,要结合实际情况。
1、扣缴义务人申报。
我们在职时,特别追加扣除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最大限度地不代扣提前缴纳的税金。
如果只收入工资、工资收入中的一项,可以说特别追加扣除选择了“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然后在汇缴清算时不需要退税或补税。
当然,这里的先决条件是我们的工资、工资收入都全额代扣了税金。
2、每年自行申报
特别附加扣除之所以可以选择“综合收入年度自愿申报”,是因为现在很多人是自由职业者,他们的税收特别扣除没有被扣缴义务人申报。
对自由职业者来说,他们在清算税收汇款时必须自己申报。当然,自由职业者获得的收入基本上是劳动报酬收入,他们需要预付大量税金。
这样,他们在清算税收汇款时,可以扣除基本费用和特别额外扣除后再做。得到相应的退税。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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