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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申报工作】淄博高新区开展“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

时间:2023-02-13 04:23:2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鲁中网-鲁中早报2月7日消息(记者许荣超通讯员郑梅)近日,朴施厚高新区工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省、市级“合同中信用”企业申报和年报公示业务。其中,申报省级“合同重信用”企业,可在2018年3月20日前向高新区工商局申请。申报市级“合同重信用”企业,可于2018年4月2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向高新区工商局申请。

省级申报事项

在博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种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山东省工商局公示的2014 ~ 2015年“合同中信用”企业,只要符合公示条件,就可以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于2018年2月5日至3月20日向高新区工商局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省级申报有八个条件。申报合同中信用企业,成立时间必须在5年以上,实施资质管理的企业必须具备中等以上的资质等级,在同一个行业中规模大,市长/市场份额高,同时具备以下8个条件:企业重视合同管理,信用意识强。企业守法经营,没有不良记录。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行情况良好。社会信用良好。市(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局公示的“合同中信用”企业(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除外)。

关于州政府水下企业的公示申请的表格资料包括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印章的《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企业信用报告等)。

市级申报事项

企业(包括2016年市级水下公示企业)自愿申报,并任命员工在4月2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向高新区工商局申请。

关于市级申报所需资料,保存公示企业需要《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2017年企业“对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行情况良好”、“经营效果高水平”《企业2017年遵纪守法情况承诺书》;2017年会计报告。新申报企业应按照《淄博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见施工商务局网站)的要求提交。

高新区工商局鼓励合格企业积极参与2016-2017年山东省“合同中信用”企业和2016年淄博市“合同中信用”企业活动申报。开展组织“水下”企业评选活动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业根据需要进行申报。根据《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和《淄博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确定推荐企业列表。严格遵守严肃的工作纪律、自愿、公平、公平、公开原则,不强迫企业参加,不乱收费。加强动态监督,给予举报中编造虚假的举报取消资格,并在公示后向有不诚实行为的举报市局取消公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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