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国道是如何命名和编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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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道路等级
我国公路根据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等五个等级。其中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称为普通道路。
公路根据行政等级分为国道、省会、县城、乡道、村道、专用道等6个等级。其中国道包括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省会包括省级高速公路和普通省会。
了解这些基础知识点后,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普通公路上普通国道的命名和编号规则
我国普通国道规划
1981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交通部发行的《国家干线公路网(试行方案)》,国道由“12舍、28岁、30街”共70条线路组成,总规模约为11万公里。随着道路交通的迅速发展,该计划的一般国道基本建成(到2011年底,一般国道开通10.6万公里,基本达到计划规模),缓解了我国交通紧张状况,大大提高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和竞争力。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现有的国家道路网规划和建设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全国仍有900多个县没有国道连接,综合不全面。部分路段的运输能力不足。互联网线效率不高。因此,201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重新规划了普通国道,全面连接县级以上行政区、交通枢纽、边境口岸和国防设施。
新计划的普通国家线从现有的“12家、28岁、30家”上升到“12家、47岁、60家、81艘联络线”,总规模约为26.5万公里,比1981年的计划增加了15.5万公里,其中原开通国也增加了10.4万公里。
中国一般国道命名规则:
从1989年制定的《公路路线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 (GB917-1989)开始,普通国道的名称基本没有变化。
一般来说,一般国道路线的名称应按照首都辐射(以首都为起点,辐射断点为终点)、北南纵线(以路线北端为起点,南端为终点)、东西线(以路线东端为起点,西端为终点)的开始/结束方向顺序进行排名,并采用开始/结束点的主要行政区域名称。路线起点和终点名称中间加上连接者“-”,称为“ - 道路”。简称用起点地名的首个汉字组合表示,或者用起点城市或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定地名简称表示。
一般道路如果是城市环线或地区环线,都称为“市(地区)环线”,简称“环线”。
例如:绕北京一周的普通国道被称为“北京环线”,简称为“京环线”。
如果同一起点和终点之间有两条以上的道路,则后车道路称为“ 复线路”、“ 复线路”,也可以根据路线所在的方向命名。
例如:从海南省海口到榆树林有三条普通国道(以下三条红线),分别是海口-榆树(东部)路、海口-榆树林(中部)路、海口-榆树林(西部)路。
这次新增加的普通国道联络线中,有一部分在普通国道上有起点,对于末端相连的县,可以根据连接的县城来命名。这被称为“连接道路”、“线”。
例如,G320上连接西甸县的普通国道被称为“西甸连接线公路”,被称为“西甸线”。
我国普通国道编号规则
我国的道路号码首字母代表道路的行政等级,采用字母标识符。G(GUO国家/地区)、S(盛州)、X(县)、Y(乡、县和重复,后一位Y)、C(CUN村)、ZHUAN专用道路)等
s=1707052306&x-signature=v1hTRby%2B9Emklz8KU9EvpnfdWVo%3D&index=3" width="555" height="155"/>我国普通国道的路线编号,由国道标识符“G”和三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其中数字编号的第一位用“1、2、3、5”分别标识首都放射线、北南纵线、东西横线和联络线,以全国为范围编制系列顺序号。例如:首都放射线“北京—沈阳公路”,即“京沈线”,编号“G101”
北南纵线“鹤岗—大连公路”,即“鹤大线”,编号“G201”
东西横线“青岛—兰州公路”,即“青兰线”,编号“G309”
联络线“京唐港—通州公路”,即“唐通线”,编号“G509”
原有规划中,普通国道的首都放射线编号,从正北方向起,总体上按顺时针方向排列编号。北南纵线编号,按路线的纵向排列,总体上由东向西顺序编号。东西横线编号,按路线的横向排列,总体上由北向南顺序编号。地区环线或城市绕城环线编号,可纳入首都放射线的编号区间。
但本次规划从“12射、28纵、30横”提升至“12射、47纵、60横及81联络线”,增加了130条路线,除新增的“G5XX”联络线序列在全国范围内总体上按照路线起点位置由北向南的顺序编号,起点位于同一纬度附近的路线按照由东向西的顺序编号外,原有的北南纵线和东西横线的既有国道编号不变。
因此新增的普通国道则在相应编号区间内有空号的则使用该空号;利用原有路线延伸起点或终点的普通国道,按原有路线进行编号;其余新增普通国道在原编号序列之后进行编号。这也就是为什么“G228丹东—东兴公路”在“G227张掖—孟连”东侧的原因。
(作者:郑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917-2017)主编)来源:交通运输部 如有涉及版权 清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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