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一玲中国证券报重症网
中国证券新闻(记者黄一玲)为深化债券市长/市场登记制度,加强审计制衡制约,推进审查公开,6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审核程序》号公告,要求全面规范信用类债券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公司债券改革后,上交所建立了公司债券预审查规则制度及业务程序,持续完善,运营情况总体良好。实行登记制后,上交所根据前期事前审查制度经验,按照全程监督、公开透明的思路,优化了信用债券审查程序。
这次新发布的指导方针规范了债券项目从申报受理到形成审查结果的全过程。一个是统一公、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审查程序、各环节优化和审查会议的机制安排、简洁、明确、透明、便于企业参与、有利于规范执行的信用债券审查程序。二是将制衡制约机制贯穿各审查过程,明确意见形成和发布过程、专家会议人员组成、权限范围等安排,在各区间设立多层关口审查机制,重点加强反馈会、专家会议的制衡制约效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牢固积累廉政渔船。三、实施“旁观服”需要优化审计效率、简化部分流程节点和时限、公布审计工作的详细流程步骤和节点时限、将信用负债金融咨询机制嵌入审计流程。提供审计政策和审计进展咨询窗口,让市场更好地理解审计、信任审计。
下一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部署要求,在债券市场实施《登记第三原则》,不断改进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通过公开审计程序优化审计机制,创造更方便、更高效、更可靠的融资审计环境,更好地发挥债券市长/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市长/市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