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指导小组批准,现公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事项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010
第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围绕深入研究和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制定了重要主题,申请者可以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进行申报。
第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注重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拿出反映国家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谈话体系建设和创新,追求独创性、开拓性和高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战略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追求现实性、针对性和强烈的决策参考价值。
4.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以下条件: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含)没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位)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都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将被视为违规举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接纳海外研究人员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在该单位申请。
5.课题申请单位必须在相关领域拥有比较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可以为开展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承诺信用保证。以兼职工作人员身份在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时,兼职单位应当审查兼职工作人员正式雇佣关系的可靠性,承担项目管理责任,并承诺信用担保。
6.课题申报范围包括23个学科,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以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根据“优先准入”原则选择主要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等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企划室、全国艺术科学企划室、全军社会科学企划处另行组织。
7、《申请书》条目分为两类:特定条目(包括*号)和定向条目。特定项目的申报可以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焦点,也可以相应地修改项目的文字表示。定向项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因此申请人必须据此自行设计具体主题。具体项目和定向项目都可以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鼓励申请者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选择课题(包括重点项目)。根据《课题指南》,选择课题在申报的主题和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立项指标、资金支持强度等方面受到同等对待。无论是根据《课题指南》编写的主题还是选择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达都要科学、严格、规范、简洁,不要含糊或引起争议。
8、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进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地社科计划办公室、硬木管理机关、申请机关要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量,特别要减少同类选定重复申报。
9.申报课题的资金筹集限额为重点项目35万韩元,一般项目及青少年项目20万韩元。申请人应按照《课题指南》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见我的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1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期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 ~ 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 ~ 3年。
11.为了避免问题多报、交叉申请、重复入港,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课题,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只能由课题负责人在同年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最多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研究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二)正在研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其他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算证书显示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或3月5日之前提交结算资料的,可以申请今年的项目。后者的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处发送结算资料的时间或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的时间为准。(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在同年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几乎相同或相似的主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 2019年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不能通过变化
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十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三、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十五、项目申报材料从我办网站下载,或向受理单位索取。《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本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
十六、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基层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后上报我办。
十七、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受理当地的课题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受理兵团的课题申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课题申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受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国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十八、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基层科研管理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纸本《申请书》与《活页》及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的汇总报送等工作。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按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分类汇总后,将电子版《申请书》统一刻录成光盘,随同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同报送我办。
十九、课题申报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3月5日。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2019年3月12日前,将汇总并认真校对后的《申请书》中“数据表”数据发至我办邮箱(npopss@vip.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申请书》光盘、统计表报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