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税务处理汇编(商业企业)
增值税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人力成本的增值征收的税
增值额是商品或劳务在购买或销售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试行征收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16] 36号
不良/报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 3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 33号
注:12%、5%
增值税率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16%
一般纳税人应税劳务及大部分商品销售使用的税率、有形动产租赁。
低税率10%
食品、食用植物油、鲜奶;自来水、供暖、制冷、热水、天然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
居民用煤炭产品书籍、报纸、杂志、饲料、农药、农机、农膜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零税率0%
出口货物
征收率
3%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物品
一般纳税人简单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8年12月之前购买的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放弃减税
按3%减2%
一般纳税人销售了2008年12月之前购买的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没有放弃减税、普通税
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古物,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古物
其他税率
6%
提供部分现代服务服务、增值通信服务等
10%
提供运输、邮政服务、基本通信服务等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本期进项转出-本期进项税-前期留成
税额减免
=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
销售税额:
1、销售税额=销售额(不含税)*适用税率。
2.企业偶尔会发生零星的销售业务,往往采用现金结算,不发行。
发票:
不含税销售额=总价格收到/(1适用税率)
不良/报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如何确定销售额:
1、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开票。
3、未开票(个人/同一销售)
不良/报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以下被视为销售行为,不开票。
(一)将商品代理销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委托商品的销售;
(3)有两个以上机构,实行统一会计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台机器上取来。
除了单个相关机构设在同一个县(市)外,将被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
(四)对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资产或委托加工品。
以下被视为销售行为,不开票。
(5)将资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己生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机构;
个体户
(七)将资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资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扣除进项税:
(1)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向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达
扣除)”中规定的增值税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得到的“增值税专卖店”
发票(替代)”中规定的增值税税额也可以扣除。
(2)纳税人进口货物,在海关获得的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位。
规定的增值税;
(3)纳税人购买免税农产品,在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证明上加注。
明确的价格按10%的退税率计算进项税。
(4)纳税人购买汽车,领取汽车销售发票。
增值税税额=价格税合计-不含税价格
不含税价格=总价税/(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扣除进项税:
(5)外贸企业原记入出口库存账户的出口货物被认为转移到内部销售或作为内部销售货物征税。
而且,申报退税(免除)的出口货物被退回,转向国内销售的情况下,外贸企业发生在国内销售或在东部。
销售商品的那个月申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话,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发放。
(6)纳税书是纳税人缴纳税金、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理接受人的依据。
征收和汇总税金的税票;
(七)支付的道路、桥梁、闸口通行费、暂时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财政票据除外)。
扣除进项税
(请参阅)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项免税货
物的运输费用。
申报增值税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表:主表及附列资料
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即附表一,用于填写本期销项税额明细:
①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
②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税额明细
③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申报增值税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表:主表及附列资料
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即附表二,用于填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①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进项税额转出额
③待抵扣进项税额
④其他
申报增值税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表:主表及附列资料
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主表,用于填写本期应纳
税额
①销售额
②税款计算
③税款缴纳
实操/ 纳税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应当向销售地、应
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未向销售地、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
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海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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