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划和土地资源委员会
深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11日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3360
为全面了解《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010各区、各行业的建设用地需求,决定在2015年开展建设事业用地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通知发布前,未经市政府批准,将于2015年申请土地配置的建设项目;
(二)工业项目符合《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三)取得选址意见书、预先选址意见或土地预审意见。
(四)项目建议书批准、前期工作意见执行或文件批准(提交)等。
城市更新改造事业、土地整治事业申报工作按有关要求申报,暂时不在本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方法
2015年建设事业地预申报采用互联网申报形式,请登录时钟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点击“2015年建设事业地预申报”,进行建设事业地预申报。申报系统将在申报结束日关闭。请及时申报。
三、申报时间
土地单位申报日期:2014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归口部门审计摘要截止日期:2014年9月12日。
四、分担工作
(一)土地申报单位
在预申报系统中填写《2015年建设事业地预申报信息表》,并按需上传相关证明和图形资料(不需要提交纸质资料)。
(b)回返部
1.项目的初步审查和总结
各归口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排序和审计摘要,并在《2015年建设事业地预申报信息表》中填写《审计意见》和《原因说明》。(贵区部门的登录名和登录密码与2014年实施计划预申报相同。如有疑问,请致电市规划及国土资源委员会李英,82563426。)
2.提交2015年建设项目土地指标提案
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及2015年工作重点,在分析2014年归口管理项目实施情况及宣布2015年供给地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度等基础上,论证2015年归口综合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提出2015年建设事业地指标建议。
提交方式:各归口部门分别将《2015年建设事业地预申报汇总表》和《2015年建设事业地指标建议书》(一人份两份)发送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厅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文窗口。
五、事先申报说明和说明
有关预申报工作的疑问,请致电市规划及国土资源委员会咨询。
联系方式:李英,贺鹏电话:82563426,23965759
传真:82551045。
特别通知。
附件:各归口部门分管项目清单
各归口部门分管项目明细表。
部门分管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员会01。总部建设项目
02.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项目
03.生物、网络、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04.能源建设项目
05.市能源集团建设项目
市规划国土委员会06。地质矿山项目
07.地质防灾设施项目
08.普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
市经济贸易和
信息化委员会
09.贸易流通项目
10.农业、渔业、海洋经济建设项目
11.供电建设项目
市科技创新委12。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不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市人居环境委13。环境保护建设项目时交通委14。物流项目
15.港口、铁路、机场、轨道、公共交通场、长途航站楼、货运站等主要交通设施。
16.高速公路、主干道
城市卫生人口
计生委
17.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市教育局18。教育服务事业市公安局19。公共安全、消防等事业时民政局20。社会福利建设事业市文体旅游局21。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项目
旅游、创意设计等文化产业项目
23.市广电集团建设项目
市住宅建设局24。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
燃气设施建设项目
26.市燃气集团建设项目
市水务局27。水务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水库)市管理局28。城市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等建设项目
29.市政卫生设施项目
城市人力资源
保障局
30.职业能力培训、就业促进等建设项目时司法局31。司法、监狱、劳动、教养等项目市档案局32。档案馆建设项目市无线电管理局33。广播电台建设项目
34.电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
市气象局35。气象天文观测设施建设项目市金融办公室36。金融类建设项目时港口运营37。港口建设项目各区政府
(新区管委会)
38.地方财政投资和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