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制度比较研究重大课题宣言
新时期人民检察事业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了自己适应新时期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为了积极融入世界法治发展和交流的总体趋势,必须深刻吸收人类先进优秀的法治文明和法律智慧,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加强对世界主要国家检察制度和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五大课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在申报课题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制度比较研究重大课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第二,申报题目
(一)三大法系检察制度比较研究;
(2)检察机关与政治关系的比较研究;
(3)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与具体职能的比较研究;
(4)检察权运行方式和实现机制的比较研究;
(5)检察官的分类管理与任职保障的比较研究。
《三大法系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主题可以设置三个子课题,重点是对社会主义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的纵向研究。《检察与政治的关系比较研究》 《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与具体职能比较研究》 《检察权的运行模式与实现机制比较研究》 《检察官的分类管理与任职保障比较研究》四个主题是对各法系共有问题的横向研究。比较研究资料应涵盖五大洲60个代表国家(亚洲、非洲、美洲、大洋洲10个国家、欧洲20个国家)的检察制度和各国检察组织法、检察官法、检察制度以及与检察权运作有关的重要司法判例等。国家检察院可以提供一些参考资料。
三、项目资金
每个课题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应由学界著名专家或省级医院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担任。
(2)课题申请人需要填写纸质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式两份并提交(课题申请可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上“理论研究”目录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件末尾点击下载)。
(3)作业申请书电子版应通过指定的电子邮件发送,电子邮件标题应包括以下内容:2019年主要任务申报:申报任务名称-单位-申请人姓名;
(4)申报的课题名称表达要规范、简洁,一般没有副标题。课题申请书应根据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财长。
(五)具体申报和审查程序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6)课题应在2021年7月之前完成。停飞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论文)和最终成果(要出版的研究报告)。
五、收到申报材料
接收课题申报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10月31日。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
邮政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检察理论研究所科学管理部,邮编:100144;
联系方式:倪娜;
联系电话:(010)86423817;
申报材料接收邮箱:jiancha3@163.com。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指导组。
2019年9月16日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