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雨季,很多老房子都处于漏雨的尴尬境地,强大的台风“Richma”使这些房子进一步受到考验。最近,很多市民询问老房子该如何申请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的问题不少。何小善是从东营市住宅城市建设管理局了解到相关内容的,下面来看看。
根据,住房公共维护基金又称为住房专用维护资金,是指住房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保修期到期后用于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根据《东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坚持业主集体决策、专项资金专用、家庭核算、政府监督的原则。使用时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住宅专用维修资金全额交存;需要维修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到期,符合住宅专用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那具体该怎么申请呢?首先,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提出维修、更新、改造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或当地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制定维修、更新、改造方案,通过专项维修资金资助范围内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二、在维修项目开始前7天,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行业主管有关所在地县区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维修、更新、改造方案的资料。
最后,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受理申请之日起3天内(紧急情况下为1天)完成申报,发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支用分摊明细》,向专业管理银行发出转移住房专用维修资金的通知,专业管理银行按工程预算资金的30%比例转移到维修机构。
另外,如果发生房屋安全、电梯停运等紧急维修情况,需要立即维修、更新、改造房屋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的,可以申请紧急处理程序。维修完成后,按照一般使用程序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东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