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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申报osa】外汇和洗钱

时间:2023-02-14 20:14:5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今天,“反洗钱”已成为国际银行业最重要的合规主题之一,大型跨国金融机构面临越来越严重的监管压力,对反洗钱的关注和投资越来越多。在过去的几年里,欧洲和美国监管机构多次向违规的跨国银行骚扰凶手,罚款数字屡创新高。

2012年,渣打银行被纽约州金融服务局指控帮助伊朗洗钱,10年来为伊朗客户隐瞒了约6万笔交易,收取了数亿美元的费用。渣打银行为和解向该机构缴纳了3.4亿美元。

2012年,美国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指控汇丰银行墨西哥分行和美国分行未遵守反洗钱法,部分工作人员伪造交易记录,报告汇丰墨西哥分行沦为贩毒集团的帮凶。那年12月,汇丰银行支付了19.21亿美元的创纪录罚款。

2014年,美国联邦和纽约州政府对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提起刑事诉讼,称这家法国银行故意伪造记录,为古巴、伊朗和苏丹等美国制裁国家转移了数十亿美元资金。BNP承认犯罪,同意缴纳89亿美元罚款。

到底什么是“洗钱”?外汇交易如何提供洗钱的沃土?今天我们把这个话题去掉吧。

什么是“洗钱”?

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多种犯罪行为的非法收入掩盖其来源和性质,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一词在上个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手党的一位金融专家买了一台投币洗衣机,开了一家洗衣店。每天晚上结账当天结算洗衣收入时,他把非法收入赃物放在其中,向税务机关申报税金,税后收入都成为他的合法收入。

“洗钱”阶段

洗钱过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保管、分层、整合。

1.保管:将犯罪收益纳入金融体系。

2.分层:通过多层次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与来源分离,尽可能分散,隐藏线索,隐藏身份。例如,从现金改为支票、贵金属、股票、保险储蓄、财产等。

3.整合:多次伪装后,将洗净的财产像合法财产一样整合到经济体系中。这三个阶段经常相互重叠和重复,给追踪非法收益及其来源增加了困难。

“洗钱”方式

常用的洗钱方法包括:

1.由于现金走私,本人直接携带行李出境的方式比较简单,费用较低,但同时可以走私的金额比较有限,风险也较大。

另外,还通过一些机构(主要是地下钱庄),利用专门跑腿的“水客”,“蚂蚁搬家”,“蚂蚁搬家”,少量多次扛在肩上,从边境港口走私现金,偷运边境后,以货币兑换店的名义存入银行账户。这种方式手续比较麻烦,需要向地下银行支付一定的费用,但风险较小,难以追踪。

2.地下银行

所谓的“地下银行”洗钱一般包括两种类型的业务。一种是兑换,即国内人民币出口国外兑换,或者在海外外币进口境内兑换成人民币。另一个是“洗钱”。也就是说,无法说明来源的资金通过账户逆转转化为合法的合规收入。资金不一定跨越国境。

3.虚假贸易

通过贸易洗钱的方式通常少报出口,多报进口。进口预付商品货款、出口延期进口等。以出口少、收入报告多的方式为例,具体操作方法是进口《进口时报》高进口设备或原材料的价格,然后向外国供应商收取回扣、分装物品,并将非法收入留在海外。出口时,采用大幅降低出口商品价格或发票金额远低于实际交易额的计谋,将商品货款差额存入外国进口商的海外账户。

4.海外投资

这种资金转移通常以企业正常的海外投资形式转移到国外。资金性质的变化发生在海外,在海外被非法占用或转移到其他用途。用这种手法转移资金的人大部分是大企业高管或特定业务的负责人。

另外,最近艺术品投资等与众不同的投资盛行,实际上成为了洗黑钱的手段。相关人士表示,部分高价将国宝艺术品泄露到海外,但最终没有成交的交易也包含洗钱的腥味。

5.使用信用卡

洗钱者在海外大量消费信用卡或提取现金,将资金转移到海外,其中赌场、奢侈品和古董是最好的场所。顾客在赌场、珠宝店等地刷卡,购买价值数十万人民币的金饰,迅速卖给珠宝店兑换现金,通过这种购物方式的转换,黑钱的渠道很快就可以正当化。

外汇交易如何用于“洗钱”

一般来说,不法分子可以通过两种外汇交易方式进行洗钱。

首先是国内直接交易形式,不法分子在国内外外汇黑市上通过低价买卖赚取汇率差额。例如,2015年10月9日,温州市公安局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组织警力在一家银行门口的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点从事外币交易的达摩等9人一举破获。

调查结果显示,田某等人以低价从持有外汇的顾客那里购买外汇,高价倒卖,赚取利润。通过对相关人士的银行账户交易情况统计,该团体涉嫌非法买卖外汇总额达人民币50多亿韩元。

第二种是国内外的“对敲方式”,不法分子利用地下银行的境内账户获得人民币资金,同时换算成汇率后通过境外账户支付外汇,赚取汇款差额。

例如,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移送公安部经调查局的线索,反映了浙江省部分公司账户存在大量资金跨境可疑情况,符合地下银行的特点。公安

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移交金华市公安局侦办,代号“9·16”专案。

经查,犯罪团伙从香港的银行直接购汇或以略高于国家牌价的汇率从市场收购外汇,加价后出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利差。为了逃避国家监管,犯罪团伙在境内注册大量空壳公司,并在银行开设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为巨额人民币的拆分流转做掩护。

与此同时,犯罪团伙在香港注册成立境外公司,在内地开设NRA、OSA账户,并在香港汇丰等银行开设境外公司账户,用于接收、储存、转卖外汇。通过这些境内和境外成立的公司及相关银行账户作资金“对敲”交易,涉案金额达数千亿元。

小结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洗钱方式日趋多样化。因此,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反洗钱机制,充分评估洗钱风险,谨慎完成客户识别程序,加强尽职调查,并有效地对所有交易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可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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