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那么批准设立娱乐场所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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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a)申请人
1.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人不能申请设立娱乐场所。
2.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禁止,其投资者和负责人一辈子不能开设娱乐场所,也不能作为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投资。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娱乐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从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在五年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设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职员和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开设娱乐场所、参与娱乐场所、伪装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等,均不得进行。
(b)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以下位置:
1、房屋使用包括住宅的建筑物内;
2、博物馆、图书馆及被批准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3、居住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周围(学校、幼儿园周围距离200米以上,测量方法为设定的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之间的间隔为正大门测量点,根据步行交通方向,最近距离学校、幼儿园200米以下。);
5.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业务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业务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7、车站、机场等人口稠密的地方;
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地下一层除外);
9.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相邻的地区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应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c)设立地点
1.城市歌舞娱乐场所的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200平方米,KTV车厢的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8平方米,按照每人2平方米的标准批准消费者人数(不包括办公室、仓库等营业外地区)。农村地区歌舞娱乐场所的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150平方米,KTV车厢的最低使用面积标准为8平方米,按每人2平方米计算,批准容纳消费者人数(不包括办公室、仓库等营业外地区)。
2.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规定。
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
2、设置批准申请的娱乐场所。
3、投资者、法定代理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4、投资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条例》第4条、第5条、第53条规定情况的书面陈述。
5、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地图和场所内部结构规划。
6.房地产所有权证明、租赁场所经营还必须提交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
7、授权委托书
注:所需材料可在小程序中快速下载。
说明:
1.现场检查时,申请人应提前准备《用于歌舞娱乐场所验证的歌曲点播系统依法出版、生产或进口的证明材料》。
2.文化行政部门检查娱乐场所投资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情况时,申请人应予以协助。
3.以上资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并通过审查后,文件必须保存纸质原件,因此请申请人将纸质原件邮寄到“使命区前浦东路2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流程
一、接受
处理人:窗口职员
处理时限:即时
审查标准《办事指南》中列出的BOM
处理结果:接受决定书
二、实地调查、审查宣传、社会听证会
处理人:审查人员
处理时限:23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九条第三款
2.《文化部关于印发《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号通知》(文西发[2003]31号);
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0条
p>办理结果:勘察意见、公示书三、审查
办理人:审查人员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审查标准: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2.《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办理结果:
提出初审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四、决定
办理人:首席代表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2.《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九条。
办理结果:
决定书、《娱乐经营许可证》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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