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发生后,施工新局为了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口罩、消毒液等抗疫物资生产企业复产、扩大生产,用尽了各种手段。昨天施工新局转交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的紧急通知》。惠州市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口罩机、防护服贴、负压救护车等重点应急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装备企业可以申报相关扶持鼓励政策。
根据这一扶持政策,对广东省注册的口罩机、防护服贴片、负压救护车等重点紧急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装备企业,对符合国家和省医疗预防物资配置要求的生产销售给予奖励。从2020年2月7日到2月20日,进行实际销售的企业将按照不超过每台设备售价50%的比例给予奖励。(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周)从2020年2月21日至4月20日,对实际销售的企业,各设备售价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补偿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韩元。申报企业应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收款证明、材料真实性声明,材料装订成册后,侧面要加盖申报单位骑马章,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本馆提供给主管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县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按照“成熟一个申报”原则,在4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资料向工信局技术改造和创新科报告日本料理3份(含电子版)和推荐文件。
资料来源:惠州日报
采集:记者谢宝树特派员朱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