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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入申报纳税】减税:外国职员海外社会保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时间:2023-02-16 12:56:0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某外国公司驻京代表处2016年为外籍员工亚当(Adam)分别在国内和国外缴纳了多少元社会装备,根据中国的税收政策,外国人的国内和国外社会装备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老年、失业、疾病、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强迫社会多数成员参与的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社会安全制度。在我国被称为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05年修订)第25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个人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方法,按照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方法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允许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应当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税法和政策,单位为个人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时,只要不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个人缴纳的部分和个人缴纳的部分可以在允许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的,应部分并入个人党旗的工资、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员工(外国人或当地员工)在中国境内个人缴纳的法定“五险一金”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外国职员的海外社会保险顾名思义,是外国职员在海外缴纳的社会保险。根据上述税收政策,涉外企业对外籍员工支付或承担的各种海外社会装备用及外籍个人支付的各种海外社会装备用不允许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应根据员工个人的工资、工资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一家外国公司驻京代表2016年为外籍员工亚当(Adam)在国内缴纳的社会装备费用,应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允许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比例的情况下,对目前的工资、工资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国外缴纳的社会装备用,一律对目前的工资、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告白:北京地税局第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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