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在开始建设前,必须获得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具有批准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问:什么是EIA?
答:分析、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一句话:EIA既是方法,又是系统。
问:EIA流程是什么?
a:
1、建立项目。
(1)拟定项目提案;
(2)将项目入港书带到经发局申请立案。
2、EIA
(1)文件完成后,带着立项资料到当地环保局处理环境评价问题,只要做环境评价报告,企业自己填写即可。环境保护局将推荐几个合格的评估机构来帮助编写报告和完成EIA的各项工作,选择EIA机构将产生费用。
(2)项目开建前,环境评价机关查看现场,检查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
(三)向环评机构接收考试报告;
(4)从EIA机构收回调查表,经附近居民家、周边企业事业单位住户调查后,提交EIA机构。
(五)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应当与有关环境处理企业签订合同。
(六)向EIA机构编制EIA报告,公开项目信息,组织专家评审,修改EIA报告,向修改后的EIA市长/市场评价中心、评价中心发布技术评价报告,委托当地环境保护局批准。
(7)开始建设,将项目投入生产。
(八)项目正常生产后,到当地环境监测站申请环境验收。
问:哪些项目需要经过EIA批准程序?
答《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一句话:项目不需要环境评价,需要什么样的环境评价,请访问生态环境部网站查看最新版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现有环境部第44号和生态环境部第1号)。
问:建设项目环评的类型是什么?
a:
(一)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面评价其环境影响。(2)如有轻微环境影响,应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或特别评估环境影响。
(三)对环境影响小,不需要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句:有三类: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表格和登记表。
问:什么是“不批准”?
a: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及相关法定计划。
(二)该地区环境质量不符合国家或地区环境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符合地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没有达到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区排放标准,也没有采取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必要措施。
(4)改造、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没有对项目原有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资料资料明显不真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