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9月16日消息(记者刘梦瑜)近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联合发行了《关于申报2022、2023年度海南省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2、2023年海南省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类)
申报主体必须是海南省内登记、财务管理规范、诚实守法的市长/市场主体。没有列入严重不诚实主体名单。依法申报纳税,不存在欠税情况、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或其他严重违反税法、行政法规的情况。申报主体对申报的项目应依法享有独立完整的财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据《通知》,该专项基金将于2022年重点支持丽津和妙手、椰子雕塑、贝雕、利塔奥、木刻、高尔基、藤编、东坡里、油画等海南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支持文化产业的其他领域。
具体的支持方法将按照《海南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参考《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实施,并将对入选项目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申报主体可以登录成惠企业平台,根据需要报告申报信息。具体的申报条件、程序和申报资料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或拨打0898-65227235确认。
原题目:2022、2023年海南省文化发展专业资金开放申报工作9月3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