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项目“揭牌监督”选拔、资金动态化管理、成果创新等新机制,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十大主攻方向(以下简称“十大主攻方向”),制定了3360010。
01.申报内容
《“十四五”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十大主攻方向“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申报中包含的项目名称如下:
广东种猪种质的产生及产业化
南美白对虾种质的创制与产业化
广东省重要作物功能基因的发掘与应用
南方耕地土壤退化阻力控制技术
农业农村“碳峰”“碳中和”微生物群的研发与应用技术
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治技术
岭南特色水果智能收获技术
岭南特色水果功能研究与加工技术集成
南药都城高质量生产及功能开发技术
主要动物疾病综合防治新技术
02.申报大象和条件
(一)申报大象和条件
1.项目主导申报单位只能是一个地方,在广东省注册的具有一级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人员、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包括中央主动单位)必须从事十大主攻方向研究和推广工作两年以上。
2.各申报机关作为主导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两个。
3.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主要实施单位,其实施项目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
4.鼓励领导申报单位联合行业内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参与单位可以是各种法人。
项目实施地必须在广东。
6.如果项目负责部门自筹资金,则在提交申报单时,必须同时提交自筹资金承诺书。
7.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主持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验,具备实施项目的专业基础能力和协调能力,对项目开展进行全过程的实质性协调领导和实施,禁止提名现象。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工作时间必须在6个月以上。
8.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主导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在广东省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9.不能重复申报已经完成或正在用其他财政资金进行的项目。
10.项目实行“否定列表制”,强调科学研究的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签署《军令书》开展项目研究,对经费支出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部门要忠实履行法人的责任。
(b)项目资金限额
1.项目实施期限暂定为3年,项目负担单位应自行测定项目需求量,并在申报书中提供资金估算过程和估算依据。最终资金援助总额以主管机关的估计决定为准。项目预算金额衡量是否详细合理,将列入审查标准。
2.项目资金将分期支付实施,2022年每个目录的起始资金额不超过300万韩元。项目主导申报单位申请年度资金支持,主管单位在项目资金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项目支出进度和中期评价成果完成情况,结合该年度的财政资金预算分配,对项目资金分配进行“动态管理”。
03.申报程序
(a)在线申报
各申报机构必须进行网上申报(网址:),具体账户请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后文)。网上申报的截止日期是2022年7月20日24:00。网上审查的截止日期是2022年7月25日24:00。
牵头申报单位在省农业农村厅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统一填写项目申报信息,附件上传应包括以下3个pdf格式文件:
1.主管申报机关盖章的申报单。
2.项目申报书扫描件(必须有印章,不包括附件证明材料)。
3.凭证资料扫描本(必须包含凭证资料清单,必须统一扫描成一份文件)。
所有上传文件都必须是PDF格式,一旦提交上传,就不能取消或更改资料。
(b)书面材料
业务处(单位)组织对系统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格式审查,公示格式审查结果,并通知一审通过的项目单位提交书面申报资料。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主导申报机关统一签发,样品见附件2)。
2.项目申报单(设计深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基础的证明资料,见附件4)。
其他附件资料。
申报书和附件资料必须单独装订,附件资料必须包含材料目录。
04.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和电话提交资料:
黄婉薇,020-3728982
陈洁,020-37236548
资料提交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室。
项目咨询联系方式和电话:
胡玉伟,020-37289382
编辑: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