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波
从2022年7月1日开始,青岛全面调整了2022年住房公积金存款标准。调整后,单位及劳动者住房公积金月缴费上限共3494元,月缴费下限7区共105元,3点共95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从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工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控制人[1990] 1号)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21)》有关规定计算,为基本工资,010-30000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青岛市2021年城镇非民间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9119.25元,继续实行限制高保底政策。下限根据青岛市上一年每月最低工资标准,7区定为2100韩元,3点定为1900韩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不变,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超过5%、12%。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费是单位缴费部分和员工缴费部分之和,分别通过缴费标准乘以单位、员工各自的缴费比例来确定的。2022年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费上限共3494元,月缴费下限7区共105元,3点共95元。
2022年住房公积金汇款年度所属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各部门于2022年6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通过单位网上营业厅或各区(市)公积金营业厅办理存款基数及存款比例调整业务。单位将在2022年7月缴纳住房公积金时激活调整后的存款基数和存款比例。各部门要及时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缴纳比例及每月缴纳金额的审批情况通知职工本人。
自由职业者缴存及缴存比例调整申报业务参照在职人员,由自由职业者本人通过个人专业版网上营业厅或各区(市)公积金营业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