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设质量“泰山杯”奖评审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首先,为了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泰山杯”奖(“泰山杯”奖),加强建筑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创宇意识,确保推荐申报的“泰山杯”奖工程代表了省内工程质量领先水平,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本规则是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国家、省有关标准规定要求制定的。
第二条“泰山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审查工作必须根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坚持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标准的原则。
第三条“泰山杯”奖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不得参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工程评审。
第四条工程审查以定量指标分数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泰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个。申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国家质量工程奖”将在“泰山杯”奖工程中获得优惠推荐,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省内同类工程的领先水平。“泰山杯”奖评审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六条“泰山杯”奖评审要严格贯彻国家、省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贯彻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施工规范和技术规定。
第二章工程评价的基本要求和选择范围
第七条工程总体水平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评价。
(一)工程安全、应用、美观
1、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
2、先进合理的设计,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
3、基础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稳定,满足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规范、管线布置合理美观,系统平稳、安全可靠。
5、装饰细腻,技术优雅,识别质量优秀;
6、工程资料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有目录规格,有可追溯性。
(二)积极促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
1.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省级以上公法/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省级以上QC成果)。
2、通过省(部)级以上新技术应用(科技)示范工程验收,其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积极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效果显著。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在关键技术和工艺上取得创新。
(三)建设过程为“第四节和第一节环境保护”
1.在节能、节纸、节水、节材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了节能认可。
2.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环境检查或环境保护等特别验收合格。
3.被授予市级以上文明工地或绿色工程示范工程荣誉称号。
(四)工程管理科学规范
1.质量保证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健全,职务义务明确,过程控制措施有效。
2、利用现代化项目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实施目标管理。
3、符合建设程序,资源配置合理,管理手段先进。
4、获得市级以上高质量结构奖。
(e)综合利益显著。
1、项目完成后容量、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处于省内同行业同类型工程领先水平。
3.建设和使用单位满意,经济和社会效果显著。
第八条评选“泰山杯”奖的工程必须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是国家、省、市、县(市、区)、省直有关部门的建设计划、正式批准、批准或备案、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或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的主要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石化、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电力工业、机械工业、冶金、建筑材料等工业建设项目的主要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和设备安装项目)。其规模应符合《评选办法》附件一的规定。
(二)交通工程:包括道路、铁路、桥梁、机场跑道、港口、码头、隧道、船闸、内陆航运工程等。其规模应符合《评选办法》附件二的规定。
(三)城市、园林项目:包括城市道路、天桥、高架桥、水厂、污水处理厂、移动、植物园等。其规模应符合《评选办法》附件三的规定。
(4)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项目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其他规模应符合附件规定。
(5)住宅工程:包括住宅小区、小区集团、单体住宅,规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建筑面积在3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2、建筑面积(含)超过10万平方米的社区团体;
3.单体住宅的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
(6)水利工程:投资额6000万韩元以上。
(7)通信工程:投资额8000万韩元以上。
第九条下列项目不在选定范围内:
(一)我省建筑企业建设的外国项目;
(二)竣工后隐藏的项目或保密项目;
(三)在原项目基础上改建的项目;
(4)因调查、设计、施工、使用原因有质量风险的工程。
(5)已通过竣工验收,但仍有未完成的(包括早期装修建筑)工程。
(六)纪念项目;
(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一般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
(8)参加了“泰山杯”奖评选,但未入选的工程。
第三章项目审查
任务和程序第十条为了保证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省建管局、省建筑业协会首先审核申报工程是否符合条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安排复查小组进行复查。复查小组由熟悉工程质量,不同专业技术的人员3~4人组成,复查小组成员从“泰山杯”奖工程质量专家库中抽取。被查地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有关部门配合工作。
第十一条复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复核申报工程是否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查看工程的实体质量和相关资料;
(三)查看工程施工关键技术的难度及工程质量特色和不足之处;
(四)查看工程新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绿色施工)和工程交付后使用或产能情况;
(五)按”泰山杯”奖工程综合评价表”(附表1)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
(六)撰写复查报告。复查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工程的实体质量和资料情况、工程质量特色、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推行“四节一环保”的措施、交付后运行情况、工程的不足之处、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
第十二条工程的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泰山杯”奖复查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协助复查。申报单位按《评选办法》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为复查组提供现场检查所必须的登高、照明、检测等工具设备,并将工程资料提前送到指定地点。
第十三条每项工程复查时间一般为1天,规模大和技术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延长。
第十四条 复查程序
(一)复查组组长说明本次工程复查工作的内容及安排;
(二)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保证质量的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实际水平和质量评定的结果,并观看工程DVD光盘;
(三)听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承建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资料;
(五)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状况。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被查企业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六)讲评工程复查情况。复查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讲评的主要内容为:各工程质量复查情况,对工程资料的评价,工程质量的主要特色与不足之处等。
第十五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主要原则是: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抽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10%,工业交通水利和市政园林工程抽查工作量不低于总体量的10%。
抽查时应内外结合,上下兼顾,注重重要部位,关注细部质量。隐蔽工程实体质量可通过查阅检验测试记录等技术资料加以证实。
第十六条工程资料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第十七条复查组形成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及推荐意见
(一)复查组组长组织召开小结会,由复查组全体专家按”泰山杯”奖工程综合评价表”内容进行评分,分数只作为对本组复查工程评价的依据,评价结果应严格保密,不得在总结讲评会上宣布。
(二)综合评价分“上好”、“好”、“较好”、“一般”四种。
“上好”—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实体质量无论宏观或微观都较完美,有个别细小问题,可立即得到纠正;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非常满意;综合评分为90分(含)以上。
“好”—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实体质量经复查发现非主要部位有少量不足之处,但可以通过整改得到纠正;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表示满意;综合评分为85分(含)~90分(不含)。
“较好”—实体质量经复查发现存有一些不足或质量问题,通过整改不影响工程观感或使用功能;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比较满意;综合评分为80分(含)~85分(不含)。
“一般”—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经复查发现存在较大不足或质量问题,综合评分为80分(不含)以下。
第十八条复查工程存在下列问题时,复查组不予推荐,并向评审委员会如实汇报。
1、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耐久性的质量问题;
2、存在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3、存在渗漏现象(含地下室、屋面、卫生间及墙体等处);
4、施工工艺粗糙,观感普遍较差。
5、工程资料弄虚作假或存在较多问题;
6、工业项目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液、废渣)主要排放指标达不到设计要求;
7、不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申报条件的。
第十九条复查工程全部结束后,由复查组组长主持召开本组总结会,在复查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复查工程原则按照得分情况进行分档和排序,档次为三档,A档(上好)的比例一般掌握在30%左右;B档(好)的比例为60%左右;C档(较好、一般)一般为10%。分档与排序过程中出现不同意见时由组长决定其评价排序,并将不同意见如实向山东省建筑业协会书面汇报。其分类评价排序情况由全体成员签名后密封送交山东省建筑业协会,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第四章 房屋建筑工程复查重点
第二十条:本章适用于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及工业交通水利和市政园林工程中的房屋建筑工程。
第二十一条: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的主要部位有:
房屋建筑工程的外立面、屋面、顶层、首层、主要公共部位、结构转换层、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地下室、水电设备及管线、各种机房及不少于两个标准层。住宅工程复查时,还应至少听取5至10家住户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房屋建筑工程实体抽查部位的质量要求:
(一)地基基础工程
地基基础安全、可靠、耐久;沉降变形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无不均匀沉降或不合理的变形引起的主体结构裂缝或倾斜;沉降及位移等观测数据正确有效、无因建(构)筑物周围回填土沉陷造成散水被破坏等情况;变形缝、防震缝的设置合理,且无开裂变形等情况。
(二)主体结构工程
主体结构应安全、可靠、耐久,内坚外美;无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裂缝、变形以及外观缺陷;建筑物的垂直度偏差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墙体、地面及顶板无结构裂缝和渗水情况;钢结构铆(焊)接、焊缝、表面涂层、防火涂料的质量,压型钢板、钢平台、钢梯、钢栏杆等安装质量均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屋面工程
屋面排水组织应明晰、有序,屋面构造做法、防水设防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无渗漏、倒坡、积水和起鼓现象;各种突出屋面结构及基座排列整齐美观,变形缝处理符合设计要求;上屋面检查口防雨设施安装到位,金属板材屋面接头、连接和固定等细部做法合理规范。
(四)装饰装修工程
外立面、内墙面、顶棚、地面饰面材料安装或粘贴牢固,无空裂现象;排列合理,缝隙均匀;表面平整无变形,阴阳角方正顺直,线条清晰;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光洁无污染;相同饰面材料或不同饰面材料的交接处界线清晰、横平竖直、嵌缝饱满、无交叉污染。
门窗连接牢固,密封严密;表面平整、洁净、无划痕、无翘曲变形现象;五金配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各种水电设备终端、线盒、插座、开关、卫生器具、地漏及检查口等布置协调、整齐美观、接缝严密。不同材料交接处缝隙处理得当,整体观感效果好。
幕墙设计应经工程原设计单位同意。
(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给水、排水、采暖管道坡度设置正确,支、吊架安装牢固、规范;连接部位牢固、紧密、无渗漏,穿墙套管合理,伸缩补偿合格,油漆均匀,无污染;外保温紧密、完整、色标正确、清晰。泵房间设置有组织排水。
设备设置规范,固定性好,能适应动态减振要求,补偿措施可靠,支托架设置合理、支撑稳定可靠;动力设备运行平稳可靠,消防箱器具位置正确,功能有效、安全可靠,消防喷头排列整齐,消防控制室接地符合要求。
卫生器具设置符合标准,接口严密,无渗漏;阀门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
(六)建筑电气工程
配电箱、柜内电缆接线正确、牢固,排列整齐,标识清晰、正确,接地(PE)或接零(PEN)设置可靠;防护严密;配管、导线敷设科学,跨接可靠,导线型号、规格、色线正确,产品外保护良好;电气线槽、桥架、母线设置合理、规范,支架安装合理牢固;整体接口严密,跨接可靠,本体、支架的接地合理可靠;穿墙封堵严密,伸缩补偿正确;防雷、接地装置符合设计规定,防雷引出点,测试点符合设计要求,保护接地、工作接地与金属设备连接点连接可靠、色标正确清晰;接地设置科学,与动力设备,电气柜及等电位均安全可靠。
(七)通风与空调工程
设备安装端正、牢固、隔震有效、运行平稳。供、回水达标;风管设置科学,接口严密,支架合理;穿越防火墙的保护措施规范,柔性连接符合标准,防火阀设置规范。
(八)电梯工程
曳引机等重要设备设置规范,部件安装完整,运转安全可靠;电气箱、柜、导管设置正确,内接线规范、可靠;电梯运行平稳,招唤有效,平层正确,无明显异声。
(九)智能建筑工程
箱、柜、线槽、配管、布线的设置合理性、规范,弱电与强电设备间距符合规范要求,裸露线需设外保护,防静电接地装置完整、可靠;建筑智能涉及的各系统运行有效。
(十)建筑节能工程
屋面和外墙保温隔热层的敷设、厚度、粘接剂、细部构造及施工、缝隙、填充、热桥部分的构造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值符合规范要求,有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给水、电气、通风、智能工程的节能材料、器具的使用与功效符合设计节能标准。
第二十三条:房屋建筑工程资料的抽查除按照本细则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的要求内容进行检查外,还应重点查看下列内容:
(一)地基验收记录;地质勘察报告,桩基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记录,桩基的应变报告。
(二)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强度检测报告;混凝土强度统计评定及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钢筋接头强度检测报告。
(三)地下室结构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四)屋面基层、细部做法、防水层和保温层、保护层与隔离层等施工记录。
(五)用于承重结构的后置埋件、化学植筋、膨胀螺栓等承载力拉拔试验报告;建筑物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拉拔)检验报告。
(六)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记录,各种保温物资进场的复试报告及质量证明文件。
(七)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报告,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报告,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等。外墙保温板材与基层采用粘结或连接时要查看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现场粘结强度试验报告及墙体保温砂浆的强度试验报告。
(八)钢结构工程分部验收记录,图审机构资质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防火涂料的检测报告,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验报告;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及设计有要求的,应有焊(螺栓)球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等。
(九)幕墙工程分部验收记录,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图审机构资质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验报告。幕墙注胶和幕墙淋水等施工记录。
(十)智能分部验收记录,智能建筑各设备系统的自检记录以及进行不中断试运行记录。
(十一)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分部验收记录,设备合格证等;对于国家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要检查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
各类水泵、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及采暖系统、消防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
非承压管道、设备等以及暗装、埋地、有绝热层排水管道的灌水试验记录。
承压管道、设备的强度试验记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管道的严密性试验记录。
(十二)电气工程分部验收记录,检查主要设备、系统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静电接地等电阻测试记录。
电气设备的空载试运行及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各种系统调试记录等。
(十三)通风空调工程分部验收记录,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各种物资、制冷机组、空调机组、空气净化设备等进场的质量证明文件,阀门、压力表、减震器等的质量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
净化空调系统测试记录;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记录、风管漏光测试记录、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等。
(十四)电梯工程分部验收记录,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主要设备出厂合格证,开箱检查记录、施工中的各项安装记录,并核查电梯验收合格证及验收报告。
第五章 工业项目复查重点
第六章 交通运输工程复查重点
第二十八条本章适用于《评选办法》“工程类别划分”中规定的公路和铁路的线路、桥梁、隧道、铁路编组站、地下铁道、城市轻轨、港口、航道、通航建筑、修造船厂水工工程、机场场道、货运站等工程的现场复查。
(一)桥梁工程适用范围包括铁路(含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公路、市政桥梁和城市轻轨高架桥部分的现场复查。
(二)隧道工程适用范围包括铁路(含客运专线、高速铁路)、公路、市政(含过江、过海)隧道和城市地铁隧道的现场复查。
(三)铁路大型车站与编组站(含铁路综合区段)适用范围为铁路工程。铁路火车站内的桥梁、天桥可参照本章桥梁工程的相关内容。
(四)水运工程适用范围为港口工程(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港池、堆场与道路和港口设备安装等)、航道工程(包括航道整治、航道疏浚)、通航水工建筑工程(包括船闸、升船机)、修造船厂水工工程(包括干船坞、船台与滑道)等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复查。
以上交通运输项目中所涉及到的房屋建筑工程可参照第四章房屋建筑工程复查重点的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根据复查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要作进一步补充。
第二十九条 交通运输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的主要部位:
(一)桥梁工程
1、桥下沿全桥察看桥墩、桥台、梁部结构和桥台护锥,重点检查桥墩台沉降变形情况。
2、水中桥检查主塔柱水面以上部分和水中墩。
3、桥上检查桥面和人行道等附属工程;其中钢桁梁、结合梁、悬索桥、系杆拱桥、斜拉桥、大跨刚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索塔、吊杆、斜拉索、桥面排水、变形缝处理等应重点检查。
4、抽查人行道、避车台、桥梁支座、梁缝、挡砟墙、电缆槽、遮板、接触网支柱基础等。
(二)隧道工程和城市地铁(盾构法施工)工程
1、隧道工程
(1)隧道洞门:检查端翼墙、挡土墙、边仰坡处理、排水设施、检查梯、隧道铭牌、号标等。
(2)隧道洞身:检查拱部、边墙、隧底、沟槽及盖板。
(3)抽查隧道内接触网下锚段结构尺寸。
(4)运营通风土建工程、救援通道(包括紧急出口、消防通道)等。
(5)衬砌、防、排水效果和洞内路面等。
(6)明洞检查墙背后超挖回填情况;重点检查浅埋偏压及单压式明洞靠山侧回填密实度和明洞墙后排水设施;弃碴场检查挡护工程、排水系统、碴面处理和绿化施工效果。
(7)有横洞、平行导坑、斜井、竖井和岩溶地下暗河的隧道应重点检查上述坑道口与隧道连接处的封闭情况。
(8)抽查井口段的衬砌和坑道口边、仰坡处理情况。
2、城市地铁(盾构法施工)工程
(1)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穿越河流的盾构区间,按下列要求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区间,以保证总体评价的准确性。
盾构法隧道工程区间3个以内(含3个)的项目复查1个。盾构法隧道工程区间3个以上的项目复查2个以上。
(2)重点查看隧道主体结构、联络通道、紧急疏散通道。
(3)盾构法隧道内疏散平台。
(4)盾构法隧道穿越的建(构)筑物、管线路沉降情况。
(三)铁路大型车站与编组站(含铁路综合区段)
铁路站场路基工程、轨道工程、地基处理、基床以下路堤、基床、路基支挡结构、路基防护及路基附属设施等。重点检查部位:软基处理地段、高路堤、高边坡、深路堑地段;高边坡坡面稳定情况;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有水路段的重要支挡结构稳定情况;路基坡面防护、路基冲刷防护和路基排水情况。
铁路大型车站、编组站(含铁路综合区段)轨道工程检查有砟轨道线路锁定、轨道外观、各型道岔外观及钢轨伸缩调节器;无砟轨道道床结构表面、道床板中线、凸形挡台线(承轨槽)、外形尺寸及表面平整度;咽喉区道岔布设、功能、线路及信号标志使用状态;无砟轨道精调后符合设计时速运营情况。
大型车站包括无站台柱雨棚车站沿各站台面检查全部无站台柱雨篷和进站天桥立柱;抽查屋面防水设施及压型金属板材、采光板和光伏板纵向搭接处与横向连接处密封情况;无柱雨篷和进站天桥的吊顶。
(四)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工程
1、通信工程
通信线路的埋深、防护、余留、接续、成端及铁塔基础等,检查设备安装、固定方式、间距、外观质量、标识、接地情况等;检查设备配线的走线、绑扎、防护、端接、标识、地线的连接情况等;检查各子系统性能、功能及系统集成联动功能。
2、信号系统工程
轨道电路设备及各种连接线、道岔转辙机及转辙装置、信号机、室外箱盒及其他信号设备、室内设备安装质量及运行状况。
3、电力工程
基础型钢及接地,变压器及柜、屏、台、箱、盘,母线及绝缘子,桥架、槽盒,电力及控制电缆,配管配线,配电箱;电杆、拉线、横担、导线、杆上设备,区间电缆、支架安装情况。
4、牵引供电工程
(1)接触网工程:检查接触网基础、支柱外观,地线拉线及工艺;软、硬横跨、腕臂定位受力后的状况,外观及工艺;承力索、接触线终端状况,下锚及补偿装置受力后状况,设备运行后的状况,附加导线工作后状况及弛度等。
(2)牵引变电工程:基础及构架、遮栏及栏栅、防雷接地及回流线、油浸变压器、油浸电抗器及互感器、牵引供电用高压电器、母线及绝缘子、电力及控制电缆、直流电源、盘柜及二次接线、综合自动化系统等。
(五)水运工程
1、港口工程
(1)码头工程:码头的前沿线、迎水面、后方接岸、面层、变形缝、装卸机械轨道与火车轨道和停靠船与防护设施,重力式码头的墙身构件及安装,板桩码头的前墙、高桩码头和墩式码头下部桩基、梁板,斜坡式码头和浮码头的后方岸坡坡面。
(2) 防波堤与护岸工程:堤头段、标准段、连接段的堤身、护面、上部结构及附属设施(航标基础、踏步、平台)。
(3)港区堆场与道路工程:堆场与道路的面层、管沟、管井、边沟、雨水口,堆场构筑物(跨运车跑道梁、箱脚梁、装卸机械轨道梁、基础设备)
(4)港池与航道疏浚工程:水域浚深、开挖范围、边坡坡度、泥土处理。
2、航道工程
(1)航道整治:各种堤坝的坝体、坝面,护岸的护坡、挡墙,护底与护滩、附属工程(灯柱、踏步、栏杆)。
(2)航道疏浚:通航水域浚深、开挖范围、边坡坡度、泥土处理。
3、通航水工建筑工程(船闸)
船闸主体(闸首、闸室墙)、墙后回填及地面、闸阀门、启闭机及专用厂房、上下游翼墙、上下游航道、导助航与停靠船建筑物、附属交叉建筑物(桥梁等)。
4、修造船厂水工工程
(1)干船坞:主体结构(坞首、坞墙、坞底板、泵房与廊道)、坞门、泵房设备安装、墙后回填及地面、起重机轨道、附属设施。
(2)船台与滑道:主体结构、滑道梁与滑道、牵引与止滑设备安装、附属设施。
第三十条 交通运输工程实体抽查部位的质量要求:
(一)桥梁工程
1、桥梁工程墩台身: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密实、光洁,色泽均匀,外形整体轮廓清晰,线角顺直;墩、台帽与墩、台身衔接平顺,表面轮廓清晰,排水流畅,无积水,支承垫石方正平整,不空鼓,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正确。
2、桥梁工程梁部结构
(1)全桥整体线型优美顺畅,平纵线形视觉美观,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箱梁、刚构、T梁表面平整,色泽均匀,阴阳角线条顺直,排水通畅;钢梁涂层表面平整,颜色均匀。
(2)护栏顺直,外露螺栓高度基本一致,扶手栏杆衔接牢固平顺。
(3)系杆拱桥、钢管拱拱部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拱圈(拱肋)及拱上结构轮廓线圆顺、无折弯。
(4)索塔表面平整,色泽均匀,轮廓清晰,线型美观顺直。钢筋混凝土索塔倾斜率允许为塔高的1/3000,且不大于30mm或设计要求。锚固点及系梁高程允许偏差小于10mm。
(5)斜拉索(含吊杆)顺直无扭转。锚环与锚垫板密贴并居中,锚环及其外丝使用正常;防护层无损伤,斜拉索色泽均匀,无污染。
3、桥梁工程桥面附属设施
(1)桥梁路面平整、密实、行车平稳舒适。
(2)人行道及避车台步行板面平整、排列均匀,铺装牢靠,嵌缝密实。路缘石、栏杆、扶手安装牢固,扶手栏杆等涂层颜色均匀,无涂层漏底、剥落、流挂等现象。
(3)检查设施配件齐全、连结牢固,涂装符合标准,检查车行走灵活。跨通航河流桥上航标及信号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二)隧道工程和城市地铁(盾构法施工)工程
1、隧道洞门:隧道洞门整体轮廓应美观、设计新颖,与周边环境协调和谐。混凝土端墙、翼墙和挡土墙表面平整,线角顺直,色泽均匀,外形整体轮廓清晰;浆砌片石边、仰坡表面平顺,砌缝密实。边、仰坡开挖面无裸露,地表植被恢复及水土保持良好,无冲刷痕迹;洞口排水流畅,无淤积;砌体表面无渗水和湿渍;洞口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齐全;检查梯及隧道铭牌、号标的设置美观大方。
2、隧道洞身:隧道洞身整体轮廓清晰、直墙平整顺直,曲墙曲线圆顺流畅;拱部、边墙、隧底及洞身变截面处、衬砌表面密实、平整、光洁、色泽均匀;附属洞室及下锚段位置准确、标识线清晰;洞内沟槽线条顺直美观,沟槽盖板安装平整牢固,无破损。
盾构法施工地铁要求:相邻管片两环间径向错台和环向错台符合设计要求;钢筋混凝土管片接缝严密;管片的连接螺栓的拧紧扭矩均匀并满足设计要求。
3、隧道防排水:正洞和设备洞室衬砌混凝土抗渗等级符合设计要求,结构防水严格按规范施工,结构表面湿渍执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道床(包括公路路面)无积水,设备安装孔眼无渗水;水沟流水坡面平顺,洞内排水顺畅,不积淤堵塞,泄水孔排水畅通;施工缝、变形缝等细部构造做法精细、缝宽均匀、平整顺直,环向贯通、填塞密实,外表面光洁无渗漏。
4、隧道弃碴工程:弃碴挡墙平顺,墙体表面砂浆饱满、砌缝整齐,表面勾缝美观大方,沉降缝垂直、均匀、上下贯通;弃碴堆表面平整,堆体稳固,已按有关规定要求完成绿化或造田。弃碴场排水设施齐全,与周围排水沟渠连接良好,排水顺畅。
(三)铁路大型车站与编组站(含铁路综合区段)
1、路基工程:路肩线条平直、肩棱整齐、路拱线条清晰;穿越路基面的管线部位回填规范无沉降,路基外观整洁。
2、路堤工程:坡脚、路肩线条清晰、顺直,边坡坡面平顺,各种检查设备设施(检查梯、栏杆)等与路堤边坡连接稳固、布设协调、美观大方。
3、路堑工程:路堑边坡坡脚线条清晰、坡面平整、圆顺,坡面无悬凸、浮石,光面(预裂)炮孔痕迹清晰,高边坡平台清晰、平顺。各种检查设备(检查梯、栏杆)线型顺直,与边坡连接稳固、布设协调。
4、排水设施与植物防护:排水沟、天沟、侧沟等沟沿、沟顶线条基本清晰、顺直,流水面平顺、无淤积现象,砌体嵌缝紧密、大面平整、片石(砌块)间咬接良好。沟槽盖板无破损、安装牢固。
边坡植株均匀,长势良好,无局部漏植;边坡草皮表面平整、植株均匀,长势良好。
5、有砟轨道:道床饱满、均匀,断面正确、边坡整齐、路肩上无杂草、整洁美观。
6、无砟轨道:道床板表面密实平整,色泽均匀,四周边角无破损掉角,外观整齐划一。道床板伸缩缝宽度一致,轨道板与底座间隙一致、CA砂浆灌注饱满无间隙。无砟道床轨道板防水层排水畅通无渗水。
7、钢轨、轨枕、道岔、护轨、钢轨调节器、线路及信号标志
钢轨:远观平顺,轨向直线顺直、曲线圆顺,无反弯或“鹅头”。轨枕(包括电容枕):枕面清洁、无污染,枕上扣件干净无杂物;电容枕的类型、规格、铺设位置应符合信号专业要求,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道岔:直股方向与连接线路一致,远视直顺;侧股方向与其连接曲线连接圆顺;岔枕枕面及扣件清洁、无杂物,道岔内各种标识齐全、清晰。护轨:护轨、扣件的规格、型号、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轨道电路在梭头处设绝缘接头,护轨伸出尺寸及弯折长度符合验标要求;钢轨调节器:表面平整、棱线平直、无飞边,标识齐全、准确、清晰。位移观测桩:标识齐全、清晰、便于观察;线路及信号标志:埋设端正、涂料均匀、色泽鲜明、图像字迹清晰完整。栅栏:栅栏立柱、格栅材质及各部联接件符合设计,埋设位置、预留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8、无站台柱雨棚
无柱雨棚与进站天桥基础牢固、稳定、周围无不均匀沉降;屋面排水组织明晰、无渗漏、倒坡和积水,各种突出屋面结构及基础处理整齐美观;变形缝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泰山杯”奖工程综合评价表
2、申报资料原件审查情况表
3、复查组工程复查排序表
附件1:
工程综合评价表
评价项目 | 序号 | 主要评价内容 | 住宅和公共建筑评价分值 | 工业交通水利和市政园林评价分值 | 实得分值 | |
安全、适用、美观、业内资料 85分(80分) | 1 |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稳定安全 | 25 | 28(37) | ||
2 | 安装工程功能完备、排布有序 | 水暖空调 | 10 | 27(18) | ||
电气及设备 | 10 | |||||
3 | 装饰装修工程美观,细部精良 | 外墙、屋面 | 8 | 5 | ||
内装饰及细部 | 12 | |||||
4 | 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 | 20 | 20 | |||
技术进步与创新4分(3分) | 1 | 科技进步或技术创新 | 地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及以上工法,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QC成果等 | 2 | 2 | |
2 | 推广应用新技术 | 省部级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 2 | 1 | ||
节能、环保3分(6分) | 1 | 四节 | 四节措施与效果 | 1 | 2 | |
2 | 环保 | 环境检测或环保等专项验收合格 | 1 | 4 | ||
3 | 文明(绿色)施工 | 地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 | 1 | / | ||
工程管理6分(4分) | 1 | 质保安全保证体系 | 制度、体系健全 | 1 | 1 | |
2 | 管理方法 | 工程管理方法先进、规范、科学,有优秀成果 | 1 | 1 | ||
3 | 优质结构 | 地市级及以上优质结构 | 2 | / | ||
4 | 工程规模 | 单体工程建筑面积50000㎡以上 | 2 | / | ||
工程投资规模 | 投资规模5亿元以上 | / | 2 | |||
综合效益2分(7分) | 1 | 经济效益好 | 工程产能、功能均达到设计要求 | / | 3 | |
2 | 工艺技术指标 | 居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以上 | / | 3 | ||
3 | 社会效益好 | 赢得社会好评 | 2 | 1 | ||
合 计 | 100 | 100 |
工程名称: 实得总分
检查组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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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
一、安全、适用、美观、内业资料:(建筑工程85分;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80分)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稳定安全:
建筑工程;满分为25分;凡有基础沉降不均匀、主体发生结构性变形或裂缝的,该项不得分;墙体有轻微的、不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可以根据情况酌情扣减3—5分。
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满分为28分,(其中的桥梁、隧道、大坝等工程,主要指标就是结构安全、稳定,此分值为37分),应按照复查工作细则的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评分,凡有影响结构安全和重大隐患的,该项不得分;其他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减。
2、安装工程功能完善、排布有序:
该项包括了水电暖卫、通风空调、智能化、设备安装以及消防等的所有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满分为20分,其中: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占10分;智能化、电气、电梯等设备占10分,满足其主要使用功能的得6分;排布有序的得1分;保温或接地(跨接)可靠的得1分;标识清楚的得1分;支架及其他细部1分。
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满分为27分,(其中的桥梁、隧道、大坝等工程满分为18分),可按照复查工作细则的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评分。
3、装饰装修工程美观、细部精良:
建筑工程该项分为外墙、屋面部分(8分),内装饰及细部处理部分(12分);
外墙和屋面进行综合评价,屋面有积水、外墙无阻水、大面积起鼓、开裂,有渗漏的,该项不得分;屋面排水通畅(外墙阻水措施到位)、无任何渗漏痕迹的得4分;大面、线角、变形缝、避雷及沉降观测点、散水等细部处理等得1-4分。
内装饰及细部包括地面、墙面、顶棚、门窗等部位,有大面积的起鼓、开裂、变形等较大影响实用功能的,该项不得分;满足基本功能的得6分;大面平整、整体预控、器具排布得1—3分;地下室、阴阳角、洞口封堵、管道井、设备间、卫生间等细部得1—3分。
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满分为5分,主要是依据观感评价得1--5分。
4、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
不论是建筑工程或其他工程,该项满分均为20分;
核查各类建设手续原件与申报复印件不符的的、资料内容不齐全或无效的,该项不得分。资料内容基本齐全、真实有效的得12分;有总目录和三级目录便于查找的得1—2分;按规定分卷装订的得1-2分;内容、数据翔实的得1—2分;审批或签字手续齐全、规范、具有可追溯性的得1—2分。
二、技术进步与创新:(建筑工程4分;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3分)
1、科技进步或技术创新(2分)
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工法、QC成果、新技术创新奖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获以上其中任何一项得2分;地市级QC成果或形成企业工法(查阅企业工法的批准文件)的得1分。
2、推广应用新技术:(建筑工程2分;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1分):
建筑工程通过省(部)级及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的得2分;虽未通过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但推广应用十项新技术中六大项以上或不足六大项,但成效显著或在关键技术和工艺上有所创新(查阅第三方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得1分。
三、节能环保:(建筑工程3分;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6分)
1、四节措施与效果:(建筑工程1分;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2分)
查阅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平面图等资料,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措施和实施效果的得满分,否则的不得分。
2、环境监测或环保专项验收:(需进行室内环境检测的建筑工程和需进行专项环保验收的医院1分;需进行专项环保验收的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4分):
3、文明(绿色)施工:(1分)
建筑工程获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荣誉称号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无此项荣誉。
四、工程管理:(建筑工程6分;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4分)
1、质量安全保证体系:(1分)
企业内部制度健全、体系完善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查阅企业规章制度及管理组织结构图)。
2、管理方法:(1分)
工程管理方法先进、规范、科学(信息化管理、网络图控制)或有优秀成果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3、工程规模:(2)
考虑到“泰山杯“奖工程的投入与难度,与工程规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规定了建筑工程面积在50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投资规模在2亿元及其以上的加2分,达不到以上规模的该项不得分。
4、优质结构:(2分)
获得省级优质结构的得2分;获得市级优质结构的得1分。(在山东省尚未开展此项工作之前,获得市级的优质结构得2分)。否则,不得分。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无此项荣誉。
五、综合效益:(建筑工程2分;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7分)
1、经济效益:(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3分)
工程产能、功能均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的得3分(查阅了解第三方综合评价),否则,不得分。
2、工艺技术指标:(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3分)
工艺技术指标居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以上的(查阅了解第三方综合评价)得3分,否则,不得分。
3、社会效益:(建筑工程2分;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1分)
赢得业主、使用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好评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附件2:
申报资料原件审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工程立项审批文件 | 有□无□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有□无□ |
土地使用证 | 有□无□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有□无□ |
施工许可证 | 有□无□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有□无□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有□无□ |
各地区或行业优质结构工程的证明文件 | 有□无□ |
市级(部门、行业)优质工程的文件或证书 | 有□无□ |
优秀设计证书或对工程设计水平评价证明等资料 | 有□无□ |
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工法、新技术应用(科技)示范工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QC成果以及地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的文件或证书。 | 有□无□ |
消防验收意见书(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 | 有□无□ |
电梯验收检验报告(有电梯的工程) | 有□无□ |
Ⅰ类、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 有□无□ |
环评报告批复文件与环保验收报告(医院、工业项目提供) | 有□无□ |
总承包或主承建合同书 | 有□无□ |
工程节能验收证明文件(节能建筑认定证书) | 是□否□ |
申报泰山杯奖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 | 有□无□ |
申报“泰山杯”奖监理单位的监理合同 | 有□无□ |
证明申报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 有□无□ |
复查组组长(签字):
附件3:
复查组工程复查排序表
第 复查组:年 月 日
排序 | 工程名称 | 承建单位 | 综合评价得分 | 综合评价结论 | 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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