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从2020年9月1日起,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具体征收时间另行通知)
那么,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式有变化吗?怎么申报?怎么付钱?
从今天开始,新世小米将继续带来“申报保障金缴费”专题教室,说明相关知识的要点。
科普第一课缴费申报入门
《课程教材》如下: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富商[2020] 9号)
1.税务局征收后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式有变化吗?
税务机关征收后,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本市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仍按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计算,保障金征收基数和计算方式遵循本市现行惯例,增加了分段征收的效益。
二、保证金该怎么支付?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本市税务部门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批准的应缴额征收。
分担责任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责任: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负责用人单位在职保险缴费劳动者人数、用人单位上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总和、应缴金额批准、税务机关及时提供等。
三、如何确定残疾人就业人数?
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节假日、节假日除外)对2019年就业机构进行了集中审查,安排了残疾人就业人数。相关内容可以点击照片查看。
四、保障金怎么申报?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在线申报或现场申报申报缴纳保障金(相关功能即将上线)。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查后,按照本市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符合小企业潜征豁免要求的企业,无需向税务机关申报保障金。
在线申报。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机关纳税人方,或注册上海税务互联网电子申报企业方申报。
(二)现场申报。去主管税务机关到税务服务厅申报缴纳保障金。(税务局地址可在上海税务网站上查询:上海税务网站-税务服务-税务服务-税务服务-选择服务场所-税务服务厅)
税务部门征收保障金提供“推免书”服务,用人单位确认“上一年度实际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职劳动者工资总额”、“上一年度在职劳动者人数”、“本期补偿(退款)费用金额”等批准信息正确后,完成了保障金申报、缴费。
五、保障金如何缴纳?
保障金的支付方式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机关征收的其他税费支付方式一致。不再使用原来的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委托收款缴费方式。
雇主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三方协议税、银联网上税、银行柜台税或第三方税。对于电子申报客户端申报,可以选择三方合同税或银行方面查询税。
第六,如果有疑问,怎么咨询?
缴款申报方面:可以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和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服务厅。(税务局的地址可以在上海税务网站上查到。上海税务师网站-税务师服务-税务师地图-选择服务场所-税务师服务室,点击照片即可跳转。)。
残疾人就业准备方面:可以咨询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单击图片查看信息)
征缴基数、上一年度在职保险缴费劳动者人数方面:可以咨询上海人事咨询热线12333或市社会保障中心各分中心。(单击图片查看信息)
温暖的通知
下一期将说明保障金的减免优惠、计算公式。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