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7
数字经济重点项目
01申报重点
包括数字产品制造(计算机、通信和雷达设备、数字媒体设备、智能设备、电子部件和设备等)在内的01数字产业化领域数字产品服务(包括数字产品批发、零售、租赁、维修等)数字技术应用产业(软件开发、通信和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包括数字产品制造(计算机、通信和雷达设备、数字媒体设备、智能设备、电子部件和设备等)数字产品服务(包括数字产品批发、零售、租赁、维修等)数字技术应用产业(软件开发、通信和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02产业数字化领域(智能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数字贸易、数字文化、智能教育、智能医疗、智能城市、数字政府、基层数字治理等)。包括智能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数字贸易、数字文化、智能教育、智能医疗、智能城市、数字政府、基层数字治理等。
02项目标准
01项目应符合“第十四个五年计划”国家和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相关规划方向、产业政策、产业规范和高质量发展要求。
02项目对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支持和示范带动作用,具有市长/市场前景、创新成果、应用效果、经济和社会预期,项目初期工作达到了一定深度。
03数字产品制造业项目总投资2亿韩元以上,其他类型项目总投资3000万韩元以上。
工业数字项目的总投资范围原则上为实施该项目所需的信息化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资源、系统集成、数据中心室、研发ampd投资、管理服务费等仅限于对信息化的投资。原则上,土建部分投资不超过总投资的20%。不推荐没有投入信息技术设备的写字楼、产业园、产业基地等纯土建项目。
03申报类型和工作深度
01正在建设的项目。应该是已经开始施工的项目,或者可以在2023年上半年开始建设的项目。为了明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当年的工作目标重点反映主要节点的顺序进展,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明确显示每季年度计划完成的工程数量或形象进展情况。成功)应该是已经开始施工的项目,或者可以在2023年上半年开始建设的项目。为了明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当年的工作目标重点反映主要节点的顺序进展,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明确显示每季年度计划完成的工程数量或形象进展情况。
02预备项目。特别是除了重大事业外,原则上可以在2023年下半年或2024年上半年开始建设。前期工作要有具体的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要明确,下半年开工后要明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特别是除了重大事业外,原则上可以在2023年下半年或2024年上半年开始建设。前期工作要有具体的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要明确,下半年开工后要明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
注:2023年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的相关项目同时归入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跟踪管理。
04申报要求
01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6日。
02网络申报方法:
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申报。
互联网连接URL:
政务外网登陆网站:
资料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企业有呼吁
寻找“党的企业新的时间和空间、政府和企业直达车”。
2021年7月,“党企新施工政企开通”平台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杨信工委、省政府办公厅、成功申请共同建设,旨在应用“互联网”建立企业直通党委和政府的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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