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对于即将实施的惠民政策,举报操作过程是否复杂,人们很感兴趣。如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委托纳税申报能实现吗?记者采访了权威人士、专家及多名基层税务人员,以回应民生关注。
焦点1申报操作过程会不会很复杂?
国税总局监察官刘利坚介绍说,纳税人享受“专用扣除”政策的话,要走三步,即就条件将个人情况与6种“专用扣除”进行对比,看自己是否符合几点。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支付工资时选择扣除,还是第二年自己向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选择扣除,只需填写“专用扣除”信息表相关信息即可。留下资料,部分扣除项目需要纳税人保存必要的资料。
目前,“专用扣除”信息表格有四种申报方法,一是下载并填写手机应用程序“个人所得税”,二是登录各省(区、市)电子税务机关网站填写,三是填写电子信息表。
纳税人如果选择在税务机关处理扣款,可以将纸张或电子表格直接提交给税务机关财务或人力资源部,也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程序或主页填写并发送给税务机关。纳税人如果想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第二年汇算清缴时,可以将相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然后获得退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专用扣除”政策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报税成本最小化。例如,除重疾医疗为限额外,其他5个“专用扣除”项目均为定额扣除,纳税人只要将个人基本情况告知相关机构,单位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一并计算扣除。
国税总局新县税务局职员洪地方以前接受过总局第三次培训。“当纳税人指导填写文件时,我没有麻烦。大部分情况下不掌握母亲的身份证、孩子的学本号等个人信息,询问后也能及时得到反馈。最近我们又培训了新县有税金的近300个单位的会计,反应很好。”她说。
成都一家科技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由纳税人负责,税务局的财务人员也要办理很多事前程序。刘利坚说,税务局将竭尽全力帮助所有部门克服困难,确保员工及时获得政策红利。
焦点2
如何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保障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的基本条件,如何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保存与特殊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纳税人为初步调查而需要保留的相关资料应保存5年,税务机关可以提取纳税人提供的特殊附加扣除资料进行调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行共同惩戒。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旭宏教授说,对于纳税人提交的资料,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有义务提供给税务机关或协助核实。这些部门包括公安部、民政部、卫生和健康部、外交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市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医疗保障部等。通过数据交叉检查,大大提高征收官的效率,降低纳税人的遵守成本,是征收官现代化的体现。
洪地方说:法律明文规定,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纳税人负责。伪造的话不仅要补充税金,还会受到处罚,如果在5年内再次发现,就会输入征信系统。
会计填错了要负责,纳税人操作也要负责。各留5年一份,是为了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检查。洪胖说:“对于如实报告的纳税人来说,税务机关一般不会打扰你。”说。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张宏认为,新规定明确规定了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税务机关核查特别追加扣除的协助义务,规定了有关单位提供实际信息的义务,以法定角色的形式,加强税务机关核查职能是一个显著的进步。
焦点3
以后会有更多的委托纳税申报吗?
许多专家认为,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变化,“税收服务”市场将扩大。
专家表示,部分自由职业者不依靠工资或工资,而是通过劳务报酬、稿费、专利权使用费来维持生活。他们表示,获得特别追加扣除的,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汇付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扣除信息表》,并在汇付申报时扣除。根据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这些业务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甚至可以委托熟悉这方面工作的个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刘毅教授认为,我国与税收相关的运营方法已经非常详细,可以考虑让纳税人更加方便。但是,阅读这些资料和填写表格需要一段时间。刘毅说:“如果不想在这方面花时间,可以找个人举报。”在国外,很多专家可以帮助纳税人处理税务业务。" "
张宏说,此前,我国税收服务市场的主体是演艺明星、大企业等少数人,此次税制改革后,部分高收入人群也有可能进入该市场。
刘毅说,越是公正、准确、照顾社会不同阶层利益要求的税制,对信息申报的需求就越高。专业税收服务有助于节省部分纳税人的时间成本,提高申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