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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工申报】厦门市处理未成年人招募登记的指导方针

时间:2023-02-18 16:47:1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6岁、未满18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除满足一般雇佣要求外,还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那未成年人该怎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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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6岁、未满18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除满足一般雇佣要求外,还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发放《未成年工登记证》。

申报资料

1、未成年工人登记表。

2、未成年人健康检查表。

注:所需材料可在小程序中快速下载。

流程

一、接受

处理人:窗口职员

处理时限:即时

审查标准:

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资料齐全,同意接收,发行《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通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处理结果《受理决定书》

二、审查

处理人:窗口职员

处理时限:即时

审查标准:

审查申请材料,提交审查意见,对审查合格,报告部门负责人批准。

结果处理:提出审查意见。

三、决定

处理人:窗口职员

处理时限:即时

审查标准:

对审查合格发行《未成年工登记证》

处理结果《未成年工登记证》

窗口处理

处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 00-12: 00,下午13: 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处理地点:

使命区行政服务中心事务厅社会保障综合业务15号窗口(使命区前浦东路20号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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