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大冶市指挥部第6号公告要求,确保大冶市城市(社区)、大冶市直系有关部门单位在交通管制期间有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大冶市各市长/市场主体工作人员在城市运营和市民生活物资供应中正常通勤,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大冶市交通管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大冶市车辆认证范围
1大冶市内有疫情防控业务任务的单位职工车辆。
2.保障城市运营、市民生活物资供应车辆、生产企业的通勤车。
公务车、警车、救护车、城市管理执法车、应急救援车、城市清扫车、货车、出租车(网约车除外)、邮政快递等车辆无需发放通行证即可通行。
二、大冶市认证基本原则
为了控制旅行车辆的数量,大冶市指挥部交通队办理的车辆通行证、有防疫工作任务的单位认证数量没有突破市指挥部的控制数量,企业认证数量参照执行。原则上各部门和企业办理通行证的车辆数量不超过5辆。
三、大冶市通行证认证流程
1.各部门需要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由申报机关统一汇总,出具公文,统一处理,注明信用证车号和车主需要,并提供员工车辆驾驶证和驾照复印件。原则上不接受个人处理。
2.保障城市运营、市民生活物资供应和生产企业的通勤车,业内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统一向大冶市指挥部交通队发放通行证。
通行证放置在车辆前玻璃窗的右下角,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必须通过红灯十字路口。
四、认证地点和时间
1.认证地点: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门大厅(关山路和新野大道交叉口)。
认证时间:上午08:30到上午11:30,下午14:30到晚上17:00。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1.交通管制期间,市民紧急派遣医生或救助患者的社会车辆违反本规定,当天根据诊疗病历或医院诊断证明,按照往返两次的路线、时间向大冶市交警大队申报免除处罚。
2.交通管制期间严禁出租车涨价,对于涨价,市民可以拨打“12345”热线举报,有关部门将严厉调查。
大冶市交警大队联系电话:0714-8763060
大冶市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防控总部
2020年2月4日
黄石执行时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6号公告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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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大冶市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防控总部
编辑:黄英责任篇:刘宪终审: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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