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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项目申报】广东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2020年委托课题需求说明

时间:2023-02-19 23:00:5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近年来,我省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新产业、新产业、新商业模式“三新”领域经济蓬勃发展,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管理不规范、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也同时出现。为了准确了解“三信”领域劳动关系现状、发展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分析相应的对策建议,敦促更加重视“三信”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员工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2020年省法会劳动关系研究会受省总工会委托,将研究课题第1款,即现在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需求单位

省总工会(委托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

二、合作大象

委托课题以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专家理事小组、高校及其他研究机构为对象,选定合作对象,合作对象应为机关(机关)。

三、专题和相关要求

课题题目:《三信》领域就业规范管理及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研究。

有合作意向的单位(机关)应根据课题研究方向提交课题申报书(见附件)。研究组的组成、研究基础、研究思路、主要内容、进度日程、经费预算等将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省法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秘书处(省总工会权利工作部)。经过初步选拔和省总工会分管领导同意后,确定了合作单位(机关)并签订了协议。

研究内容应认真分析当前我省“三信”领域劳动用工和职工权益保障现状、发展趋势,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建议。研究确定的合作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形成研究报告,字数不超过3万字。

四、其他事项

(一)招标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研究能力、研究基础和物质条件、财务独立会计资格、科研课题费增值税一般发票。课题负责人要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课题组必须保证固定的研究组和充足的研究时间。

(2)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组织专家审核课题申报书,选择于慧确定合作课题组。课题预算经费为15万韩元。负责课题的单位(机关)要遵守广东省和省总工会财务规定,严格按照预算支出项目使用经费。如果不能按照课题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停止研究,将根据情况减少经费或收回研究经费。

(3)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秘书处(省总工会权威工作部)负责研究课题的监督,根据预定的研究进度组织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审查,根据审查专家的意见评估课题成果等级,作为停航证明和今后课题申报的依据。

任务研究期限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2月10日。负责课题的单位(机关)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总有关规定,遵守学术伦理规范,深入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归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所有,未经同意,课题负责单位不得自行对外公布研究成果。

(五)课题负责单位未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未按规定处理相关经费结算手续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省法会劳动关系研究会根据情况通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收回已支付的相关经费,列入课题研究诚信记录。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耀云省工会维权部门高级主任

联系电话:020-86153072地址:越秀区东原横路5号

附件:广东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课题申报书。

广东省总工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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