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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行虚假申报】事件价值超过2亿元!走私组织利用快件渠道走私海外货物,第一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时间:2023-02-19 23:40:3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走私团伙接管海外国际包裹快件后,通过伪造通关证明等手段,通过快件向海关申报进口,获取非法利益。最近,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宁海关、检察署、鄂州走私分局调查的案件中超过2亿韩元的快递渠道走私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1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4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4至10年,相关机构被罚款人民币4400万韩元。

进行事件调查

逮捕犯罪嫌疑人

逮捕犯罪嫌疑人

进行事件审判

2020年5月8日,南宁海关检举局在掌握调查情况后决定收网,在深圳、珠海、中山、汕头、鄂州等地进行了集中逮捕,成功逮捕了12名犯罪嫌疑人,一举击溃了利用快递渠道走私外国货物的犯罪团伙2人。

从2018年3月到2020年4月,上述走私团伙收购了数十家海外转运公司的国际包裹快递,通过低价、伪造收货人信息、制作虚假运单、制作虚假通关文件等违法手段,以快递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避免海关监督,获取非法利益。与此事件相关的物品包括国内个人客户通过网上姐妹、代购或海泰大量手表、包包、化妆品、服装等商品,发生了2.27亿韩元的事件。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海外代购等跨境网络购物方式的兴起,个人物品的出入需求越来越大。

海关规定:自用、适当数量范围内的个人邮件入境物品、进口税征收额不超过人民币50元,海关免征。个人邮寄或邮寄到港口、澳大利亚、台湾地区的物品一次800元。从其他国家和地区发送的物品一次限制在1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个人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海关免除进口税。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海关关于个人物品免税的规定,利用低保价格等违法违规方式,通过快递渠道走私货物,逃缴进口税,谋求高额非法利益。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我国正常的货物进出口贸易秩序,造成了国家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一事件的成功调查有效地促进了快递运营行业的合规规范经营,共同维持了良好的进出口环境。

资料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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