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东莞市人事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正式开始了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最近,人们通过电话、网络等陆续咨询了有关职称评审的问题,市人社局根据公众咨询的热点问题,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整理和回应,供广大参与者参考。
1、今年职称评审具体时间?
答:东莞市各评委在线申报资料受理时间从2020年8月25日截止到2020年9月25日,纸质申报资料受理截止日期原则上为2020年10月10日。
其中保健系列副高级职务评价工作由市卫生卫生局另行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图书资料、文物博物、大众文化及体育教练职称评审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另行通知。医药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2、在哪里可以确认相关通知和文件?
答:关于2020年东莞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同人社发[2020] 49号)
3.听说医疗卫生人才今年可以在东莞申报评委副高级职位,是真的吗?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向东莞市下放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复函(粤人社函〔2020〕95号)》,从2020年开始,东莞广泛的医疗卫生人才可以在本市审核副高级职位。
4.听说今年第一轮职称评审认定程序有所调整,具体变化是什么?
答:从今年9月1日开始,第一轮职称评审判定从用人单位评审评议改为通过候选职称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结果的评审确认和发放。申报条件也有所调整,请具体参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5.我来东莞之前,在外省审查中获得了初级职称证书,现在在东莞工作。计划审查中级职称。我要先转初级职称吗?
答:根据《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我省跨地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重新审核或确认申报职称,原职称经重新审核或确认后,才能在我省审核高级职称。
6.来东莞之前在中山评初级职称,今年想在东莞评中级职称,原来中山职称要在东莞确认吗?
广东省取得的职称在全省范围内有效,不需要确认,但审核需要出示证明的有效性证明。例如:人事档案保存的审查(认定)表格复印件(文件管理部正式印章附件)、签发证登记表复印件(文件管理部正式印章附件)、主页或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截图等。
7、职称评定,如何具体计算资格年限?
答:调整后的职称评定标准条件、为学历年限根据国家职称评定基本标准框架确定的系列(专业),包括省内各高校、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单位进行的评审工作。年工龄计算从当年8月31日调整到12月31日。
8.我们公司有两名香港职员,他们能在东莞评职称吗?
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在广东、香港、澳门、香港、澳门、台湾大陆工作的香港、澳门、台湾专家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审核东莞市的所有专业职称。申报评委会时,不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在香港、澳门、台湾、外国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可以作为有效工作经验取得的成果成果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有效的成果和学术成果。香港、澳门、台湾专家自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来首次申报评审职务,从事本专业的专科大学专业技术工作分别可以直接申报10年、7年、2年和符合职称评定标准的职称副职名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可分别申报15年、12年、7年、符合职称评定标准的职级职称。引入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具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及港澳专业人员,可按照广东人师奎[2019] 38号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职位或正高级职位。
9、对今年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优待”政策吗?
答:根据《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医务防疫人员实施职称激励措施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7号)》等规定,对对疫情防控抵抗战和疫情防控抵抗战做出重大贡献的医疗防疫人员,在职称评审中给予优先和倾斜。
10.有相关领域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用于晋升职称吗?
答: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规定,在职称和职业资格密切的职业领域建立了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从2020年开始在全省职称评定工作中试行。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所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具有我省相应系列和等级的职称,可以作为申报高水平职称的条件。申报上级职称审查时有履历
自职业资格评价通过日期起算。11、我两年前评了一个建筑结构设计工程师,后来换了工作岗位从事园林专业方面的工作。我今年可以申报评审园林工程师吗?
答: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为培养跨系列的复合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申报两个系列(或专业)职称。符合专业工作岗位条件和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职称。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职称,必须按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职称。
【记者】龚名扬
【通讯员】蒋周
【作者】 龚名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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