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中山市召开了2020年人才节记者招待会,对外公布了《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分为保障人才幸福和安居、鼓励、支持人才进驻中山、完善人才子女教育保障、畅通高水平人才与配偶一起就业的渠道、提高人才医疗服务、宣传杰出贡献者、持续培养中山青年人才7个部分,共24个组。会上,中山市委组织部、住房建设、公安、人事司、轮值、卫健、科技等部门介绍了人才新政策相关内容的亮点。
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置辅助,中山将这样解决人才住房
中山市周建国副局长董兆文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中山关于保障人才幸福安居的情况。
安居才能落业。住房问题一直是人才关注度最高的问题之一。初期,我们以货币补贴为主,从2011年开始给高层人才10-200万韩元的购房补贴。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才交流合作的增加,单纯的货币补贴已经不能满足人才的需求。人才的类型多种多样。到中山有开展短期项目合作的高级人才,有计划引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技术骨干和中高层管理人才,有在中山就业的青年人才,也有在中山长期工作的基础人才。对住房保障的需求也不同。
为了更好地解决人才住房的后遗症,引进人才,为留住人才提供强有力的住房保障,我们借鉴周边城市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做法和经验,以健全的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置为辅,构建了以租房补充为结合的人才住房供应体系。
在住房供应方面,将健全市、镇、二级人才幸福安居房供应体系,以每个镇区平均200套、全市5000套人才房为目标,通过建设、购买市长/市场、租赁、库存室等多种方式分阶段、分阶段安排住房源。、、
人才幸福,安居玉的房源包括人才建房子,镇区自己准备的人才公寓。其中,市人才分散在佛开发区、秋哥新区、石治区、东区、南区、西区、古镇、港口镇、南朗镇、三乡镇等多个镇的不同建筑物中,大部分还没有接到建筑物。为了达到人才包入住标准,需要在交货后装修毛坯,所以需要一些时间。镇区自己准备的人才公寓已经部分投入使用。
放宽基础人才入户条件
中山市党组织部副部长张元良在会上介绍了中山人才新政策的起草背景、基本内容和亮点。
"一流的服务能吸引人才."张元良表示,中山公布《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主要是解决现有政策对人才服务缺乏保障的问题。《措施》共分为7个部分、24个组,从人才最关心的住房、入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等方面逐一提出了安全措施,提出了提高人才激励措施、加强青年人才培养的创新措施。主要内容如下:第一,为人才提供幸福和住房保障;第二,鼓励和支持中山的人才;第三,改善人才子女的教育保护;第四,顺利地与配偶一起移动就业渠道;第五,改善人才医疗服务;第六,积极宣传和促进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第七,中山。
新政亮点比较多,一个是改革创新。在人才医疗保障方面,新政创新建议成立人才医疗咨询服务中心,在不挤占现有医疗资源的情况下,采用政府采购服务、医疗团队更换方式,为人才分层提供咨询服务,致力于缓解人才“看病难”问题。人才评价方面,明确企业人才难以通过通常的认定、评价程序进入高级人才体系问题,创新企业推荐高级人才制度,企业负责人可以直接推荐对企业做出卓越贡献的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评价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填补政策空白。放宽基础人才入户条件,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工作一年多,落户中山的情况下,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填补了现行政策空白,使企业急需的基础人才也能获得人才政策红利。借鉴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提议设立“市政府奖学金”,为优秀中山生源学生在学校、就业的关键时刻提供资金和帮助,为中山青年人才返乡创业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中山优秀学生回报厚效。
家乡。三是解决后顾之忧。住房方面,提出健全市、镇(区)两级人才安居房供给体系、提供租金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解决人才短期租住、长期使用、自住购房等不同需求。配偶就业方面,明确用人单位负主体责任,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协调统筹,区分人才配偶原岗位性质,分别提出解决办法。子女入学方面,把过去不成文的照顾政策明确下来,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责任,特别是明确第六层次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的,纳入政策照顾生,视当年申报人数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从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按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直接落户工作所在镇区
市公安局户政大队大队长温燕嵩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中山市实施人才落户政策的最新情况。
温燕嵩介绍,为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为推动中山重振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提供坚强人才支撑,结合中山实际需求和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山在人才落户政策上进一步优化调整,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根据中山此次出台的“人才24条”新政,在中山工作的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以及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受是否在中山参保、居住限制,可在工作所在镇区入户。大专学历、中级工技能人才,在中山参保满6个月的,可在工作所在镇区入户。
温燕嵩介绍,这次新出台的人才入户政策亮点主要包括:
一是范围更广泛。相对周边大多数地市吸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入户的规定而言,中山市在全面吸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入户的基础上,主动将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电大、夜大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也纳入人才入户范畴。也就是说,只要是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能核查到学籍记录)、有毕业证,即可申请入户中山。体现出中山市吸纳人才时不拘一格、务实管用的特点。
二是条件更便利。一方面,直接取消了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以及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参保、居住年限限制,凭有效的劳动合同、毕业证可申请落户,实现“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超过5年、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也仅需在中山市参保一个月即可申请落户。另一方面,又大幅调整大专学历、中级工技能人才的参保年限,将现行政策规定的至少参保1年降为半年。压减参保年限要求,可以缩减人才落户的等待时间,充分满足人才急需入户的需求。
三是选择更宽裕。为确保人才顺利落户,市公安局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全力保障人才落户地畅通。申请落户中山市的上述类型人才,有自有住房的,直接落户到自有住房;没自有住房的,可自愿选择落户至父母名下房产,或工作地镇区人才公共户,或在工作地镇区申请亲友搭户。在办理时限方面,公安机关将全力做好服务人才落户工作,对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的人才落户申请,只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一致,将直接当场办理(结)。
据悉,2016年以来,中山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户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中山市实际,不断放开放宽人口迁移政策。3月30日,国家层面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4月3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532号),对中山市人口政策调整优化指出了更具体方向。而人才落户政策是人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才落户政策放宽和优化,有利于其他政策的优化调整。目前,市公安局正牵头对当前人口准入迁移政策进行梳理。
中山青年名校学成回乡工作满3年,最高可获30万奖金
发布会上,市教体局副局长黎国喜介绍了中山“人才24条”新政中与教育有关的部分内容。
黎国喜表示,这次出台的中山“人才24条”新政,文件篇幅不长,但措施很实,政策力度很大。其中,与教育有关的政策共4条300多个字,提出优惠政策包括:
1、对于户籍尚未迁入中山的紧缺适用人才,可享受两项优惠政策。第一,子女入读幼儿园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或产权房屋所在镇区的教育部门,申请按照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安排就读幼儿园。如果安排有困难的,由市教体局协调安排到附近镇区就读。第二,小孩需要入读小学和初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同样可以申请按照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就读公办学校。
2、第六层次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包括:第一,如果子女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的,纳入政策照顾生,视当年申报人数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第二,如果从市外转入中山市就读的,由工作单位或产权房屋所在镇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就读。第三,对于第五层次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先安排到市直属幼儿园、市直属小学、市直属初中就读。
3、设立“市政府奖学金”,对于就读于国家“双一流”高校、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的中山生源青年人才,给予10万到30万奖学金和就业补贴。被录取入学的时候给20%,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候给20%,毕业以后在中山全职工作满3年时给60%。
黎国喜表示,为了把好政策落实好,让好政策产生好效果,下一步中山市教体局将做好如下工作:
1、及时研制完善紧缺适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方案,及时解决人才子女入学中遇到的新问题,全面为人才做好服务,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2、优化入(转)学办理流程和手续,通过数据共享简化证明材料,有效利用“粤省事”,为人才子女入学提供“店小二”式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入学落实情况跟踪督办。
非公有制企业接收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可获社保支出补贴
中山市人社局副局长郑海声介绍了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本科生津贴补助、人才随迁配偶就业保障相关政策内容。
郑海声表示,新政涉及人社部门的有本科毕业生落户政府津贴发放、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建立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等4大类8个方面措施。
新政提出:“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对此,郑海声表示,中山市现行人才政策侧重于对高层次人才的资助,对本科毕业生、技能人才等基础性人才缺乏有效激励。新政针对本科生的相关措施出台,填补了中山市人才政策体系的这块空白。
在具体资金发放上,中山人社部门将尽快出台细则,明确具体申请条件及安排,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分批次发放补贴,今年优先保障已经毕业满5年、即2015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的政府津贴。
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就业,一直是人才最关注关心的问题。郑海声表示,24条新政的总体原则是: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原则上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负责协调安排;镇区引进单位协调存在困难的,由属地镇区协助统筹安排;市属引进单位协调存在困难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统筹安排。
主要对象范围包括:一是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转任条件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协调安排到人岗匹配的空编机关单位工作;二是高层次人才配偶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协调安排到人岗匹配的空编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有空编接收但无相应岗位聘用的,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解决;三是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人员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商请市国资委帮助安排到相关企业工作;四是高层次人才配偶为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协调相关企业或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对接就业岗位。中山市非公有制企业接收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的,对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支出给予100%补贴,补贴期3年。
高层次人才评价方面,新政提出实施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郑海声表示,目前中山市人才评价方法主要有认定和评定两种。建立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是中山市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的一次创新,以能力、业绩、产出为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更好地激发释放人才活力,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事相宜”。
新政鼓励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郑海声表示,去年以来,中山市启动“雏鹰归巢”计划,建立本土青年人才库,着力吸引更多本地学子回中山创新创业,引导青年人才支持家乡发展、投身家乡建设。今年,中山将继续加大对青年人才回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入驻中山市易创空间孵化基地、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广东中山农业孵化基地等纳入名录的基地创办初创企业(指取得我市工商营业执照3年内),享受办公场地免租和一次性创业扶持金、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目前,中山市人社局正在修订创业孵化管理办法,希望为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帮助。
最高补贴100万,中山悬赏支持企业攻关核心关键技术
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副局长陈喜崇介绍了中山“人才24条”新政中关于企业育才补贴、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补贴等情况。
对于新政中“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紧缺适用人才学历、职称、技能提升的,择优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育才补贴。”的内容,陈喜崇介绍,为充分发挥科技政策引导作用,中山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通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做强做大,中山市科技局今年面向市级创新标杆企业探索开展育才补贴,对其开展的紧缺适用人才学历、职称和技能提升,择优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未来将根据政策实施效果,可能将范围扩大至全体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山“人才24条”新政,中山还将“支持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悬赏,对市级创新标杆企业支出的人才攻坚项目悬赏金,按50%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对此,陈喜崇介绍,为了解决企业存在的核心关键技术需求自身攻关存在困难,需要借助外部技术力量去攻关解决,例如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技术服务型企业去共同攻关解决,中山市政府将采用悬赏支持的方式,助力企业寻求技术外援,共同解决技术难题。市科技局今年探索开展的悬赏制首先从市级创新标杆企业开始。
为紧缺适用人才就诊提供绿色通道
“人才24条”新政在人才医疗保障方面提出了系列举措,对此,中山市卫健局副局长姚耀锟在会上解读了相关人才医疗保健服务配套政策。
新政提出建立人才医疗咨询服务中心,该中心由中山市人才办、市卫健局、市人民医院三方共建,由市人民医院负责运营管理,由47名中山市知名高级专家组成,涵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皮肤科等常见疾病专科。中心将单独设立人才咨询室,并选派一名主要负责人,联系协调中心日常服务工作,将为高层次人才、省市创新创业科研团队成员提供线上导诊、问诊、医疗咨询、健康教育、健康资讯以及健康评估等服务。
姚耀锟表示,为进一步做好紧缺适用人才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中山市卫健局将结合新政内容,为中山紧缺适用人才就诊提供绿色通道,协助安排所属镇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便捷门诊、急诊等服务。通过开展就近医疗,切实提升服务质量,让人才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可靠的医疗保健服务。高层次人才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将协助安排市内三甲医院床位等医疗服务保障。
此外,卫健部门将创新人才健康管理机制,在市镇两级公立医院设立人才医疗咨询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医疗团队轮值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和其他紧缺适用人才分层分类提供家庭保健医生日常咨询服务,为人才健康保驾护航。
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5倍,高层次人才夫妇最高可贷480万元
“人才24条”新政对人才住房保障也有较多着墨,其中,新政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第一到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可上浮5倍的贷款额度。
对此,中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远梁表示,普通职工在中山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每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每次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现定为4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购买单套住房最高可申请80万元。为加强对人才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中山推出人才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贷款额度上浮优惠,其中:第一到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可上浮5倍的贷款额度,第七到第八层次高层次人才、副高职称人才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上浮30%的贷款额度,紧缺适用人才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
张远梁表示,目前国内已实施公积金人才贷款优惠政策的城市较少,相比其他已出台人才贷款优惠政策的城市,中山政策有以下优势:一是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上浮的幅度大。第一到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可上浮5倍的贷款额度,即单个人才最高可贷到240万,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最高可贷到480万,从目前中山市的房地产平均价格来看,完全可以满足其购房资金需求。二是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范围广。他表示,新政从认定的第一到第八层次人才,进一步拓展到全日制研究生及紧缺适用人才,全部纳入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人群范围,针对不同人才类型实施差异化的贷款优惠措施,让政策惠及方方面面的人才,充分体现中山“爱才”“留才”的决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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