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税收事业发展面临着促进税收制度改革改善、促进税收征收科学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地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最近,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贯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国地税合作,加快地方税事业等问题。
问:随着税制改革,特别是大英改革的全面推进,国税、地方税政机关征收工作量失衡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税务总局在理顺征收官义务、完善地方税体系方面出台了哪些措施?
答:近年来,全国地方税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税收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国家税务总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认真参与环境保护税等税收立法,在价格征收改革中全面实施资源税,优化了相关地方税政策措施。同时,在税制改革的同时,考虑税收属性,不断完善其他地方税和共有税制度,努力完善地方税体系。特别是《方案》中表示,将依法保留,税务机关可征收的行政事业性费用、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由地方税务官统一征收,健全地方税收收入体系。
在税制改革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以地方税务官的税收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制定了煤炭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四项税的管理规定。统一明确了税源管理、申报管理、减免管理、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第三方涉税信息管理等。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营改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制度的联系更加顺畅。
问《方案》要求,发挥国税、地方税的优势,服务深度一体化,目前各地国税、地方税机构合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情况如何?
答:为贯彻改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深化了国势合作。1月1日,合作规范1.0版升级到2.0版,7月1日升级到3.0版,合作事项增加到51个,国税、地税在更广泛的领域、更深的层次、更高的层次不断深化合作,不断提高征收和服务水平。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共同经营税收,促进营业税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将实施运营税便利化改革,推进国税、地方税、共同运营税服务厅的设立。上半年全国合租服务厅总量达到7079个。其中,2180个国税厅设立地方税窗口,国税和地方税共同入住1780个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运营税窗口,合税窗口累计超过3.5万个。北京、内蒙古、浙江、山东、广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联合互联网运营税,青岛、深圳等地税、地方税官共同提供移动运营税服务。
征管互助,解决地方税征收难题。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推动国税、地税合作征收税金。另一方面,国税厅代表发票代表地方税务局征收地方税。2015年各地国税厅、工大、地税局征收地方税275.82亿韩元,今年上半年征收相关地方税164.66亿韩元。另一方面,营改增后地方税务局将代替国税厅征收二手房交易和个人租赁住房增值税。国税厅共派遣8000多人到地方税务局现场,培训了3.8万多名地方税干部。另一方面,国税、地方税官共同实施房产税一体化管理,国家税官及时向地方税官传达房地产行业增值税及相关信息,加强土地增值税等税收管理,推动地方税官从“表控税”向“信息关税”、“合作税”转变。
加强信息共享、涉税信息应用,进一步推进国税、地税、内部涉税信息共享,共同收集第三方涉税信息,拓宽地方税机构的信息来源渠道,提高地方税征收服务效率。今年上半年,各地国税厅、地税局已共享信息150亿条,共同收集了第三方信息6.82亿条。双方利用共享信息共同开展风险应对,增加地方税30.6亿韩元,共同开展税务调查,增加地方税39.57亿韩元。各地国税地税局通过加强涉税信息外部应用、建立银税互动机制,及时共同向金融机构提供纳税人信用记录。
税收共治,建立税收保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的要求,积极推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制定税收保障条例或办法,推进税收共治格局。最近河南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的政府令。目前,山东、青岛、海南、江西4个省、市、市、市、市、市、市、河北、辽宁、江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了税收保障法北京、天津、内蒙古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下发文件提出相关要求。
问:地方税多,税源分散,征收起来更困难。国家税务总局在地方税务官加强信息收集、构建税收风险指数体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地方税务官为了更好地收集和利用第三方信息,夯实信息基础,实现信息关税,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表指导意见,明确了地方税务官需要从第三方收集的68对1006个项目信息。2015年,各地地方税务官发挥第三方信息收集和应用效果,仅利用国土资源部获得的土地信息,就增加了应税土地面积11.65亿平方米,补充了浙江城市土地使用税56.18亿元。
2016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推动房地产主管部门向地方税务官分享纳税人家庭的住房情况。4月,国家税务总局与民政部联合,明确民政部向地方税务官共享纳税人婚姻登记信息,适用于个人住房交易税征收官,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效率,防止税收风险。另外,
,根据地税机关的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将地税机关业务信息化建设纳入金税三期工程规划,解决了存量房评估、以地控税等地税特色管理软件与金税三期工程的衔接问题。风险管理是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财产行为税风险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出通知,并同步编制了《财产行为税风险指标(1.0版)》,建立了9个税种53项风险指标库,明确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存量房交易税收风险管理等重点风险管理事项,指导各地地税机关构建和完善分税种风险指标体系。2015年,仅通过完善存量房交易税收评估系统,健全存量房交易税源数据管理制度,地税机关就实现调增税收收入161.82亿元。
问:在提高地税机关执行税收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增强税法执行统一性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做了哪些安排?
答:2014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地税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要求建立地税机关请示税收政策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对纳入清单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答复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答复,增强税法执行统一性,做到答复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地税机关通过报送请示反映上来的诉求,总局按季度收集、分析和限时办理。今年以来,地税机关共提交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建议42份,已经答复35份,7份正在办理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还建立了地税机关联络员制度,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先后在江西、安徽和河南等地召开地税工作座谈会,了解地税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听取地税机关对总局有关工作的意见。围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深化国税、地税合作等重点工作,听取地税机关的意见。建立了全国财产行为税人才库,地税机关67名业务骨干入选首批人才库,通过强化业务培训和重大课题攻关,提高了专业人才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