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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项目申报】@企业,新年的上海市标准化专项资金项目可以申请(附申请指南)

时间:2023-02-21 10:04:0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19年上海标准化

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

为了深入研究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上海建设“五个中心”,启动“四大品牌”,彻底发挥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等目标和市政府提出的“标准化发展战略”部署,推进本市标准化,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重点政策导向作用。

一、申报范围、类别和期限

(a)申报范围

依法在本市登记的单位,在规定的项目期限内从事标准化推进项目,作为主要责任单位,在单位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良好的情况下,均可申请。申报项目可能没有得到其他财政资金的支持。

多个单位同时承担标准化推进项目,原则上只资助本市参与度最高的一个单位。

(b)申报类别

1.标准修订料号(a类)

(一)国际标准: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市单位参与制修订的、ISO、IEC或其他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

(2)国家标准:经本市单位参与制修订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标准。

(3)行业标准:经本市单位参与制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标准。

(4)上海市地方标准:经本市单位参与制修订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报的标准。

(5)团体标准:本市社会团体发表的国家或本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并被政府采信的标准。

2.负责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的项目(B类)

(一)负责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的项目: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本市单位承担并有效运行的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的项目;本市机构承担的与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有关的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项目。

(二)负责国家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的项目: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本市单位承担并有效运行的全国标准化技术机构的项目。

(三)负责上海市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的项目:经上海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本市单位承担并有效运行的上海市标准化技术机构的项目。

3.标准化示范项目(C类)

(一)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的、本市单位承担的国家标准化重大专项工程、标准化创新基地、标准化产业聚集区或功能园区、各领域标准化示范项目。

(2)上海市标准化示范项目:经上海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本市单位组织承担的标准化示范项目。

(c)项目期限

申报项目应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完成(客观原因到上一年度本年度为止申报的情况除外),具体如下:

1.标准修订料号(a类)

指标准实施日期在项目期限内并正式公布的标准项目(项目期间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除外)。

2.负责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的项目(B类)

是指负责在项目期限内高效运行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的项目。或者在项目期限内负责与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有关的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项目。

3.标准化示范项目(C类)

指在期限内完成标准化示范示范建设任务并在项目期限内通过验收的项目。

二、项目重点支助领域

今年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将紧密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等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重点支持技术水平先进、创新性强、成果良好、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标准化推进项目。具体如下:

(a)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

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智能公安、消防、反恐、城市应急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绿色城市外观、交通、水等;公共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等商业环境:互联网、政府服务等。

(b)工业领域

主要设备:航空航天、核能、船舶和海洋工程设备、先进能源设备、增材制造设备等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互联网汽车等下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云计算、新显示器、下一代网络、大数据、卫星应用程序和位置服务。

(c)服务领域

生产力服务:会展、数字商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软件和信息服务、创业空间、创新创业服务等生活服务:贸易、文化、健康、房地产、家政、养老、社区服务等。

(d)农业领域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市化、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智能农业等。

(e)节能和环境保护领域

大气、水、土壤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节能技术推广、节能管理、循环经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低碳发展等。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a)申报程序

1.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资料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请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站:)-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的“办公中心-标准化-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栏。

2.申报单位是

线填报并上传电子材料后,下载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预审。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

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做好项目预审工作,对申报材料一致性和齐全性作严格审查后提出推荐意见,完成网上预审确认工作,在线填写并打印预审汇总表,将预审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预审及报送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以下顺序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封面加盖公章),并于左侧装订成册(盖骑缝章)。

1.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请表;

2.法人证书、营业执照;

3.单位概况及申报项目综述(2000字内);

4.单位信用报告(由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提供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表》,各单位可登陆信用中国(上海)首页(网址:www.credi)—信用服务—选择“法人在线查询”或“法人现场查询”具体了解信用报告查询流程);

5.根据申报项目类别,选择提供下列材料:

(1)A类:提供正式标准文本,标准立项材料,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实施后的社会经济效益说明;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清单;国际标准另需提供中文译文。

(2)B类:提供相关部门批准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材料,2018年度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秘书处工作经费决算明细清单;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相关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项目,需提供承办活动的批文,活动通知、议程、签到表及会议纪要等过程性材料,活动照片、活动信息等宣传类材料,以及承办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经费决算明细清单;

(3)C类: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批准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的材料,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验收材料,项目经费决算明细清单。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转自:上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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