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快点运行!”
最近,广东一家充电堆企业的朋友圈经理王小康在网上转发了两张照片,双手合十的表情,祈求佛祖保佑,似乎想尽快实现愿望。
他转发的照片是8月15日发改委发布的《供电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电力供应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用户用电申请;
(二)拒绝或延迟满足国家规定要求的输配电设施的接入系统,如增量配电网、微网、分布式能源和屏幕转售。
(三)拒绝向市长/市场主体提供需要接入电网的输配电网络的电力位置、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出线方法、可用间隔数、相关技术参数等所需信息。
(4)增量配电网、微网、分布式能源、用户电气工程、屏幕采购转售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输电设施,接入适用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五)违反市长/市场竞争规则,以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排挤竞争对手。
(六)为用户电气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七)违反国家有关公平竞争规定的其他行为。
中国最大的电力供应企业是国家电网,其次是南方电网。
一位充电行业的资深观察家说,第一次电力。“充电站运营企业非常担心这项政策的出台,迫切希望能解决他们的增容困难。”
中国政府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近10年,但迄今为止,市长/市场需求大部分受到补贴和限制等政策的刺激,实际市长/市场需求尚未受到刺激。重要原因之一是充电困难,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如果充电站像加油站一样普遍高效,新能源汽车市场将迎来巨大的飞跃。
因此,要想赢得所谓的“蓝天保卫战”,充电场建设问题不容小觑。
市场的痛苦:增加容量太难了!
2016年,国家发改委规定了对电动汽车充电交换设施用电的支持性电价政策、对经营性中央充电设施用电的价格优惠、对大工业价格执行、2020年前基本电费免除。
7月2日,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对电动汽车中央充电设施的基本电费免除政策将延长到2025年。
在这种支持政策下,充电桩企业本应迅速发展,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王小康介绍说,企业在配置充电站、进行申报时,要面临选址和增加电力的两个“门槛”。介绍说,对大型上市公司和国企来说,相对容易越过,但对小型民营企业来说,“显然负担很重”。
“充电站的投建在电力扩张方面受到电网的极大限制。电力增容1000千伏变压器需要100多万韩元,只能满足7 ~ 8个充电桩的电力需求,需要建设20 ~ 30个规模的充电站,至少电力增容3000千伏,向配电网缴纳的增容费达到300万韩元。例如,在广州深圳,建设充电站必须建设配电室,这比建设配电箱贵2 ~ 3倍,物质成本高。同时配电室需要经过规划选址、审批、记录、基础设施、扩建、接受电网等一系列流程,需要半年以上完成,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这对企业掌握补贴政策非常不利。”
扩张困难的问题大大增加了民营企业的充电场建设资本成本和时间成本,但这还不是最让市场经理伤心的。因此失去市长/市场份额是件令人痛心的事。"如果能解决扩张问题,我宁愿不要政府的补贴。"
如果没有实施细则,《供电监管办法》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雾像下雨的早晨一样消散,太阳会出来吗?”
随着《供电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公布,王小康看到了一点希望,但他太不乐观了。
“《电力监管办法》以前也有,但内容相对不详细,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障碍。此次修订案对民营企业来说是政策上的利益方向,包括不让企业违反市长/市场竞争规则、以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排挤竞争对手等反垄断细则。但是目前修订版还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落地实施至少需要6个月,希望政策尽快实施。”
专门做充电桩微网工作的李明(化名)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修改稿征求意见的发行,政府在充电桩市场上实际上看到了很多问题,例如实施困难,但从征求意见到最终城门实施,可能需要半年的时间。”
李明还对第一传记表示担忧:“此次文件的修改内容也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但关键在于最终下发时细则能否辅助实施。”例如,根据修订版,供电企业必须以正当理由拒绝用户用电申请,这里的不正当理由是什么,正当理由是什么,需要完善很多细则,细则是来自省市,还是国家电网出台,这就是问题所在。同时,政策实施也存在南北差异,在南部更容易实施。" "
总的来说,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修订文件出台有利于电网的终端配电。但是,它能否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可能会使新能源汽车走上飞跃的道路。没有人有地板。(我)。
附录《供电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祝果頔
本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