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赔偿和特别支助工作
填好文件后开始报告。
今年的申报比往年提前了两个月
请大家核对一下条件
赶紧填写并报告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激励支持政策
一、赔偿支助对象的确认条件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补偿支持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定义为本市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
2.1973-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目前有一个或一个孩子死亡,目前没有孩子。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岁。
补偿支援对象的确认和补偿补助金的发放是个人单位。
(说明:城建钢铁水村是居住在“农电城”的人员,不享受城市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获得奖励支持。)。
第二,下列人员不属于补偿支援对象
1.2020年2月28日前已享受城市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未婚单亲收养;
受到刑事处罚,还在服刑。
4.2006年1月1日以后从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包括退休)及配偶。
三、发生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次给予奖励补贴之前退出支付范围:
1.死人
2.转入城市居民账户;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重新生育或领养。
4.本人已享受城市劳动者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
第四,享受标准。
激励支援标准是每月80韩元,每年集中支付960韩元/人。
五、确认程序和必要的资料
1.本人申请:填写《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提供申请人1寸照片2张、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离婚或配偶只需要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及其他相关有效资料1份,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村评:在《申请表》发表基本情况评的意见,签名盖章。
3.陈(街道、区)一审公示:一审调查后,陈(街道、区)、申请人所在村(家)张公示10日,无异议公示后签署并申报意见。
4.市卫生卫生局进行复审确认。
特别援助相关政策
一、受支持对象的基本条件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支援制度的对象是我市城乡独生子女死亡或受伤、病残后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妇。
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年满49岁。
(说明:由于寡妇或离婚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必须年满49岁。)。
只生一个孩子或合法收养一个孩子。
4.目前,无生存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判定为残疾(受伤者为3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作为独生子女、残疾人死亡家庭补助金支付。
第二,享受标准。
1.对于未满49岁的60岁,每人每月支付600韩元,每年集中支付7200韩元。
2.满60岁的人每人每月支付800元,每年集中支付1次9600元。
三、确认程序和必要的资料
1.本人申请:申报人1寸照片2张、《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1式2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子女死亡证明、残骸证等相关有效资料,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村评:在《申请表》发表基本情况评的意见,签名盖章。
3.陈(街道、区)初审:初审调查后签署和报告意见。
4.市卫生卫生局进行复审确认。
如果匹配
激励支持政策或特别支持政策
快来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报到!
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月23日
资料来源:健康管理局|原告:朱镕庙
审查:定向
责任编辑: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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