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商品“第二阶段申报”的适用范围
一、遵守海关总署第48号公告-通关要求
符合总局第48号公告转关货物的要求。
具有多式联运货物及全程升降机(运输)需要在境内交换运输工具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向海关申请多式联运手续,相关手续可以按照联合通关方式办理。
进口固体废物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海关批准后,其收货人可以申请办理通关手续,实施通关运输。(约翰f肯尼迪)。
不得轻易受到温度、静电、灰尘等自然因素的影响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在口岸海关监管区检查的进出口货物,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经主管地海关(进口地税官、出口是计运地税官)批准后,收货人可以按照事先通关方式办理通关手续。
邮寄、快件、临时进出口货物(包括ATA凭证下的货物)、中转货物、中欧班列运输货物、市场购买方式出口货物、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免税货物、外交、常驻机构和人员公用物品,其收货人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通关手续,进行通关运输。
二、符合海关总署第127号、第216号公告要求--“第二阶段申报”要求。
国内收款人信用等级必须达到一般信用以上。
相关监管文件实现了网络验证。
一般应税大象商品,企业必须使用税务担保模式。纳税保证限额应大于上一年度企业的月平均纳税额。
海关申报书使用新的货单系统。
第三,目前只支持海上航空运输通关货物“第二阶段申报”。
由于调整航空运输船票系统,目前使用南方通关模式的7个直属海关的航空运输通关暂时不能使用第二阶段申报。
转变为货物“两级申报”的主要程序
通关署
简要申报
通关运输
回收释放
全部申报
通关
01全官署通行
根据第48号公告要求,企业在入境地海关办理通关申报单申报,经海关审查同意后,允许通关后进行概况申报。
02概况申报
通关单通过后,企业可以在单一窗口进行汇总申报,汇总申报可以在通关货物运往运输地之前或到达运输地之后进行。
03通关到达
通关货物到达运输地后,是指运输地站在单一窗口输入通关到达报告,系统将自动完成相应的通关核销(如未自动核销,则需要现场人工核销)。
完成上述两个阶段后,货物到达。风控发布风险分析结果。
输入到货报表的方法
1.单一窗口进入“货物申报——货物申报——到达报告3354进口通关到达报告”模块
2。填写前官署预输入号码等信息,提交申请书。
04回收释放
货物到达,发送通关到达报告后,如果没有检查指示,系统会发出回收释放指示,货物可以回收。
有检查的话,可以在运输地进行检查,检查正常,提货放行。以上检查按有关规定办理。
05全部申报
使用子录入模式核销转账凭证后,汇总申报释放后,企业可以进行全部申报。如果使用一次性输入模式,则在汇总申报释放后,将自动进行全部申报。
06通关
提交完整的申报后,企业办理纳税等海关手续后,海关申报单将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