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税规则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发布公告
税务委员会公告[2020] 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来自其规定。
2021年版进出口税则全文共1257页,包括:
8位HS编码
商品名称
最惠国税率
协定税率
优惠税率
一般税率等
2021年海关系统启用了新的HS和申报要素。
报表元素变更
1、2021年1月1日申报要素:
发生总变更的海关商品代码为(7890个)。其中,申报要素中的品牌变更(现有申报要素有“品牌”,新申报要素有“品牌(中文和外语名称)”);2、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要素变更海关商品代码(5591个)
2021规范报销目录的新变化,与品牌相关的申报要素品牌在括号中注释了品牌(中文和外语名称)
2021年完整代码
2021年申报要素
停用:2021年1月1日停用的海关商品代码(159个)
(此处添加了圆圈卡。请在今天的头条客户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