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农村产业一体化发展示范园区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和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旅游部。
发布日期:2-4月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
申报资料:示范院生成申报单、示范院实施方案、其他相关支持资料。
项目要求:按照“当年第一次创建,第二年重新确定”的原则。1.原则上,县(市)级政府是创建示范院的申报主体。2.优先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院。3.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成立了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指挥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的示范院管理机构。4.具备较好的产业融合发展基础或特色产业优势,建设示范园的意愿明确。5.示范园发展思想明确,功能导向明确,土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强大的示范、指导和带动作用。6.各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镶嵌确定的具体生成条件。
二、国家一级的现代农业工业园区
发行部门:农业、农村和财政部
发布日期:3-4月
激励政策:10,000-15,000万元资金。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计划、发展计划、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要求:1 .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在50%以上。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制定了产业园专项规划。3.建设水平地区领先,高标准农田较高,主要农作物耕作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绿色开发效果显著。5.引导农民的作用显著。公园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政策支持措施是强有力的。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
认可标准:主导产业的适用范围达到60%以上。农产品加工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率达到3:1。产业园的年总产值超过30亿元。家畜粪尿的综合利用率达到了80%以上。质量安全抽样合格率达到99%以上。院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当地平均水平高30%以上。
三、国家优势特征产业集群
公布部门:农业和农村部、财政部
发布日期:3-4月
激励政策:财政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实施计划、发展计划、资金使用方案。
项目要求:整个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各省支持基地建设、仪器设备回收、仓储保存、产地超加工、深加工、现代流通、品牌培育等整个产业链建设,提高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水平。资金支持应以产业集群要求为中心,聚焦重点地区,强调核心部分,不能包罗万象,不能撒胡椒粉,不能按县市平均分配,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创新资金的使用方式,通过先建后补、对方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相关主体。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能单纯投入经营主体。
四、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震
公布部门:农业和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3-4月
激励政策: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申报资料:填写农业产业强震示范建设申请书、农业产业强震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发展规划。
项目要求:1 .依托邑站一两个农业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2亿元。2.农产品加工产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2: 1。3.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在推荐范围内。4.中央财政通过张大宝等适当支持农业产业强震示范建设,按照平准化的原则支持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建立。
五、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发行部门:农业和农村部
发布日期:3-5月
激励政策:财政支持
申报材料:实施计划、发展计划的编制。
项目内容:推进农业投入物减量效率提高,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负增长。实施肿瘤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便、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本省及全国平均水平。
六、国家生态农场
公布部门:农业、农村科学和教育部
上市日期:3月至5月
激励政策:资金、土地、科技、人才等政策倾斜
项目要求:1、基本要求:申请主体登记注册5年以上,不良信用、违法记录、界限要明确,土地要集中2公顷以上,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要有相应的证明。
2.环境要求:与污染源的距离必须超过2公里,位于非农产品禁止生产地区,近5年来没有发生污染事故或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农场生态用地面积应占农场总生产面积的5% ~ 15%。养殖区和生境敏感区必须满足或有效卫生保护距离要求。
3.栽培要求4、养殖要求5、水产养殖要求:生态农场必须将本农场或当地有机废弃物用于堆肥,氮肥用量(纯氮)比季节作物的产量高,肥料氮用量减少10%以上。氮肥用量的25%以上必须来自有机肥料。要采取合理措施,种植肥料,改良土壤,稳定或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要采取综合预防措施,处理病、虫、草害、外来入侵物种等。
6.肿瘤结合要求:畜禽养殖数量和种植土地面积的比例必须符合规定。水稻渔业综合肿瘤要符合规定。同时,种植要求和养殖要求必须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7.产品要求: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即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收入应占销售收入总额的50%以上,拥有自己的品牌,农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果有绿色农产品
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其他认证等应提供认证报告。8、过程记录要求:应对农业投入品的购买和使用,以及农事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初步建立农场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体系。宜配备相关记录人员进行信息记录,并配备监管人员对信息记录进行监管审核。
七、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4—5月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挂牌
申报材料:申报文件、申报表、重点县建设的有关规划及实施方案
项目要求:1.具有世界知名自然文化资源、全国独特自然文化资源、区域鲜明自然文化资源;2.年接待游客200万人次以上;3.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均超6%;4.农家乐、乡村民宿、休闲观光园区、休闲农庄、休闲乡村、康养和教育基地等业态类型丰富,至少具有五项上述类型,分布在县域1/3以上乡镇;5.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5个以上;6.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6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高于省内平均水平5%以上。
八、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
发布时间:4—5月份
激励政策:政策支持
申报材料:编制《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省级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信息汇总表》
项目要求:1.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统筹兼顾粮经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类特色农产品,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原则上以县为单位申报;2.应符合《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认定标准》(农市发〔2017〕8号)中的创建条件。
九、国家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
发布部门:财政部农业司
发布时间:每年5月份
激励政策: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每个试点给予1亿元奖补资金。
项目要求: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在确定的试点试验区域内,依托项目建设和运行载体,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数字乡村,促进农民增收,改善乡村治理,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机制和模式。
十、国家级绿色种养循环试点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肥料与节水处
发布时间:每年4—6月份
激励政策:100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要求:1、耕地、水、气候、生物等重要农业资源底数清晰,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
2、科学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实现农药化肥使用负增长。实行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高于本省及全国平均水平,分别达到70%和83%以上。
3、近两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7%,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10%以上。
4、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在技术模式引进、集成创新、先行先试、示范推广等方面路径清晰、科学合理。
5、政府重视,建立先行区建设组织领导及部门间分工协作协调机制,编制完成先行区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出台支持先行区建设的政策性文件,整合资源用于先行区建设。
十一、国家级田园综合体
发布部门:财政部农业司协同国家农发办
发布时间:每年6月底前
激励政策:以奖代补,三年每年6000-8000万元政策支持
项目要求:1.七大必备条件功能定位准确、基础条件较优、生态环境良好、政策措施有力、投融资机制明确、运行管理顺畅、带动作用显著。
2.不予立项的六类情况未突出以农为本,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上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私人庄园会所建设;乡、村举债搞建设;存在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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