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是发明家无数心血的产物,成功申请发明为专利并不容易。在审查过程中,专利申请经常被无情驳回。特别是在今年等专利受到严格审查的环境下,专利驳回非常普遍。那么,当专利申报被驳回的时候,难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心血流逝吗?
当然不是。我国《专利法》第41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规定了以专利申请驳回专利复审的救济程序。在专利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在审查委员会陈述意见或要求修改或纠正意见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应决定驳回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判部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决定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论。
(一)维持原来的驳回决定,驳回专利复审请求。
(2)确认申请专利复审的理由是否成立,或者确认申请人的修改后,申请材料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决定撤销原驳回决定,退回原审查部申请复审。
专利复审决定应当书面通知专利申请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不服复审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专利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人根据审查员的要求陈述意见、修改或纠正意见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因此做出驳回专利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判部请求复审。要请求专利复审,必须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说明专利复审的理由。
什么时候要提出再审?提出再审的基本程序吗?文件要求?费用呢?今天和大家一起补给。
一般来说,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有两种情况。
1.在初步审查过程中,专利局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实施规则的相关规定,在陈述意见或修改后也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被驳回。
2.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实施规则相关规定,中国专利局通报陈述意见或修改后,仍不符合驳回要求。
专利申请被驳回后,我们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一,请仔细阅读拒绝决定通知书。
评委在驳回决定通知书中阐明所有驳回理由,仔细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有助于理解评委的意见,可以根据意见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向专利局再审和无效审判部提交再审请求。
如果认为评委的意见没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后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判部提交复审请求,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再审请求中要阐明评委认为驳回决定的意见不正确的原因。在提交再审请求的同时,可以修改申请文件,克服现有问题。也就是说,如果评委的意见确实合理,可以想办法修改申请文件,获得权限。
最后向法院起诉。
提起再审后,如果驳回结果保持不变,专利局再审和无效审判部可以以被告身份向法院起诉。
提交审查请求的具体程序:
1.提交再审请求书。
2.驳回理由的意见,即反辩评委的意见,可以为自己的专利辩解自己的主张,消除它所说的问题。
3、还可以修改文件,修改不超出范围,所以专利有许可前景。一句话,纠正和辩解评委指出的问题,让他们接受你的看法。
再审请求文件的格式要求
1)时间要求——专利申请被驳回通知后3个月内。
2)请求主体——专利申请人(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启动再审程序)
3)申请形式——制式再审请求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
4)逾期救济——在指定期限后3个月内提出再审请求,同时办理恢复手续。
1实际上如何要求专利优先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在45天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一年内终止。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将在两个月内终止。专利复审案在7个月内结束。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将在5个月内结束,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将在4个月内结束。”这是2017年实施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c-image/e9982d834f33435ab0ffc2453b1e0dba?_iz=31825&from=ar;x-expires=1707034307&x-signature=bGq3FzugYUzRmJc92il8XieZvP4%3D&index=2" width="640" height="320"/>这么好的政策,实践中应当如何操作才能加快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呢?
首先,需要确定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了六种情况:(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
专利申请只要满足上述六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以准备请求优先审查了!
然后,需要判断提交请求的时机是否合适。
对于发明专利请求优先审查的,应当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缴纳相应费用后、具备开始实质审查的条件时提出。最好的提出请求的时机是在收到进实审通知书之后。
对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请求优先审查的,应当在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后提出。
接着,准备提交材料。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8条中规定了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1)优先审查请求书、(2)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3)相关证明文件。
关于优先审查请求书,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
关于现有技术,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实践中,对于PCT申请或者有欧美同族的申请,可以将PCT检索报告中引用的对比文件或者欧美同族审查意见或检索报告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作为现有技术材料提交。
关于相关证明文件,主要指证明该专利申请是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必要的证明文件。实践中,通常需要提交证据说明。
证据说明中主要陈述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的理由,例如,专利申请中的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终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规定中的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或者已经发现他人正在实施本申请中的发明创造。
如果在证据说明中陈述的理由是已经发现他人正在实施本申请中的发明创造,则还需要提交“他人正在实施本申请中的发明创造”的侵权证据,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等。
除了上述三种材料之外,实践中,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书
申请人请求代理机构代办的,需要提供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人为企业的,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如果申请人为国外的企业,即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为外文的,还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中译文版。
(3)进实审通知书
(4)审查费缴费收据
准备好了上述文件之后,便可以在相关网站上提交上述文件。各地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处理优先审查请求,例如,北京负责处理优先请求的机构是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其通过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受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提交。
最后,请求专利优先审查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主动修改
如果需要对申请文件做主动修改,应当在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之前进行,否则,在提交了优先审查请求并通过之后,即使在收到实审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的期限范围内,也不能做主动修改。
如果在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之后,坚持对申请文件做主动修改,则会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
(2)答复期限
专利优先审查请求通过之后,需要注意的是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与普通程序的答复期限不同。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十五日。
(3)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即需要全体请求人签字或盖章;
(4)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5)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后续申请人提交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未能在两个月或者十五天的期限内完成,优先审查审查程序自动终止,而且这两个月或者十五天的期限是没有邮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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