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很多企业从主管税局收到了以下信息。
亲爱的公司:对贵公司2017年月~ 月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发现贵公司存在未投保的问题。我科已向贵公司寄去《社会保险非征缴事项通知书》,请调查并接受。请下载表格模板并填写自检结果。请在月日之前将自检结果提交给救世局。如果自查情况属实,请一起去我局处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补缴。
随着KiM 3系统的在线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由税务机关管理、国地税合并等方面进行的改革,出现了企业必须全员、全额(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障的事件。企业对社会保障检查不会感到惊讶。只是不确定什么时候会落到自己头上。
居民身份证数适用不足,缴纳基数低于实发工资等,这是民营企业常见的问题,如果要全额计算赔偿金,少缴纳的金额可能会比较大。社会保障问题涉及所有职员,影响广泛。如果需要个人补偿(个人负担部分),困难可能会更大。对椅子本运营企业来说,补充社会保险可能还涉及合规问题。因此,企业必须非常重视此次检查,慎重应对。
社会保障规范化大势所趋。
企业要提前自查
首先,以下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你会成为“高风险大象”。
1、按照最低标准长期申报社会保障企业。
社会保障基数有上限和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则按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不超过最高限额,则按实际工资实际缴纳;如果超过最高限额,则按最高限额缴纳。
作为以前长期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申报基数的单位,有你的报税基数税务机关。比较两者之一,差异太大,缴纳不足的部分的可能性很大。
2.劳务派遣、房地产保安、建筑劳务等劳动力密集型企业
这些机构中,很多没有向员工申报,经常以私人身份放弃社会保障协议,一些建筑劳务公司大量制造工资成本,在建筑用实名的庇护下大量借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制作工资表,支出费用。
你的工资表信息、个人所得税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现在由一个部门进行了检查。需要缴纳未缴纳金的行为更容易暴露。
3、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以前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时候,你不理睬它,检查你要少缴纳,未缴纳,也将无能为力。现在要注意的是,税务局是具有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关,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的征收队伍、征收能力强,本世纪第三期工程可以实现全国征收数据应用的集中,从而大大提高征收效率。
只要规定申报基数和期限,就要严格按照纳税申报进行管理,推迟申报,不申报,不仅影响信用,更可怕的是还会限制开票,反正控制的方法比征收社会保障多得多。
4、社会保障企业的非标准支付
不规范的企业,如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不向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等,也要提前自查,以根据行情、顺势降低企业风险。
2018年税务局将使用这种方法。
全面调查企业的社会保障漏洞
社会保障税务机关征收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大数据调查企业的社会保障漏洞。具体如下。
1)通过税务数据库获取企业工资金额、人员信息。也就是分析企业历史以后存在社会保障漏洞的可能性。
2)毫无疑问,企业员工在建立的劳动关系下发生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报酬作为社会保障计算的基数,可以成为税务机关测试和社会保障真实性的重要资料。
3)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数及计税基数,可以测试社保缴纳的准确性。
数字之间的关联性如下:
纳税预警提示:
部分企业有企业财政,将高管工资划分为低工资员工工资补偿,减少个人所得税。
通过大数据,企业可以测试社保缴纳的准确性,测试劳动力、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收入是否符合社会保障、养老金缴费标准。
此次企业社会保障漏洞大检查的主要手段是用实际申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世纪来衡量社会保障计算基数。如果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数额大于社会保障计算的基数,则被视为社会保障缴纳漏洞。
企业要提前布局,合法“避税”
企业除了缴纳社会保障的非标准行为外,还有其他措施吗?
别说了,真的有!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与员工的工资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为了有效控制企业的人力成本,建议企业考虑重新设计员工收入比率,合理增加员工福利待遇。例如:
1)部分补贴调整
出形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随同员工工资一并发放的货币化补贴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但对真实发生且凭票报销的相关补贴等,可并入职工福利费用,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2)合理设计福利补贴
企业为职工订制工作服和制式工作装备、用具支出,可以作为经营管理费用税前扣除,即使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也可作为福利费进行所得税处理,而无需纳入工资范畴。
3)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4)重视劳务费支出情形
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劳务用工,将该部分人工成本纳入劳务费支出,不计入工资总额,不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当然,最最最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依法按时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
给会计人的8个提醒!
提醒1:关于时间安排
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下一步税务、社保、医保等部门将主要完成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对账机制、完成数据交换以及联调联试等工作。
提醒2:关于职责划分
征管职责划转后,税务部门负责社保费的征收管理,但是社保政策的制定、参保扩面、待遇发放等工作仍由社保部门负责。
提醒3:关于缴费基数
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也就是最低不得低于平均工资的60%,否则就属于违规。
提醒4:关于社保两面性
税局全面接管社保的征收,对于部分不合规的中小企业确实带来了税费负担的增加,但是对于职工来说,是增加了社保的保障,保护了职工的权益。因此该项政策既是对在职职工未来社保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当前已退休职工待遇的保障,从而倒逼企业完善、合规经营。
提醒5:关于社保费率的降低
税局全面接管社保的征收,对于合规的企业不但没有税负增加的影响,相反随着社保费率进一步下降,对于依法缴费的企业来讲,税务征收后费负会逐步合理下降。今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强调,要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提醒6:关于社保的缴纳
社保的缴纳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是企业的必须的一项义务,虽然员工有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醒7:关于公积金的征收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不在划转税局征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