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次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各地以农村产业振兴目标、村或镇(乡)为地区,培育了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氛围浓厚、形式类型丰富、创新创业活动、综合实力强的“一村一品”村,带动了农村产业发展。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农村产业发展,我部决定开展第十次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认定工作,现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主体是行政村、行政镇,以当地农业、农村资源为基础,发展特色产业,开发特色产品,具有强大的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主导产业突出。村主导产业的产值超过1000万韩元,占整个村生产总值的50%以上(贫困县为700万韩元,比例为30%)。城镇主导产业产值超过5000万韩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0%以上(贫困县减少到3000万韩元,比例为20%)。
(b)融合趋势明显。聚焦主导产业,汇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发展电子商务、休闲体验、健康健康健康等新形式,促进农村123产业融合。
(三)烟农大学农业的作用突出。通过培育主导产业,申报村就业的农民人数占村常住人口的50%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该村高20%以上。新农村就业农民人数占城镇常住人口的30%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县高10%以上。
(四)品牌知名度高。申报村或镇实施标准化生产,实行商标注册,加强宣传宣传宣传,培育知名品牌,在当地有一定的声誉。
二、确认程序
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第十次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分院(见附件一)组织申报推荐。
(a)村庄宣言。根据申报条件填写《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见附件二),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计推荐。县级、市级农业农村部确认申报村或镇(乡)相关信息,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优惠。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名单。
(三)审计确认。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审查了各省(区、市)申报资料,确定了要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名单。发表没有异议的公告后,以农业农村部文件公布承认名单。
三、相关要求
精心组织。根据认定工作要求细化选拔条件,确保举报推荐工作有序进行。在决定推荐名单时,要倾斜“三区三周”的深度贫困地区和52个未摆脱贫困的帽县。
(b)审查官。吴中善宇,公平正义的原则,严格的标准,认真的验证,控制数量,确认推荐的村庄或城镇(乡)情况是否属实,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于10月30日前将推荐信、村、镇相关资料提交农村产业发展史,并发送电子版。
(c)动态监测。我们部门将通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调查系统动态监测示范村的发展情况。各地要定期更新示范村相关数据。
(d)宣传和外联。总结“一村一品”示范村的最佳做法好经验,介绍典型事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等媒体,宣传“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的效果和生动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农村、产业发展部、特色产业部
联系方式:李凯王旭症
电话010-59192724/59192721
地址: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电子邮件:cystscyc@ agri。gov. cn
附件:1。第十次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庭院分配表
2.第十次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书(模板)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23日
点击下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次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认定工作的通知。pdf关注“米西三农”公众号后,发送“一村一品”,即可收到申报单模板word文件~
第十张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庭院分配表。
序列号
城堡
庭院分配
1
北京
5
2
天津
5
3
河北省
20
4
陕西
8
5
内蒙古
10
6
辽宁省
11
7
吉林
d>8
8
黑龙江
14
9
上海
5
10
江苏
20
11
浙江
11
12
安徽
14
13
福建
12
14
江西
10
15
山东
21
16
河南
23
17
湖北
18
18
湖南
18
19
广东
18
20
广西
16
21
海南
5
22
重庆
16
23
四川
25
24
贵州
15
25
云南
16
26
西藏
5
27
陕西
14
28
甘肃
13
29
青海
6
30
宁夏
4
31
新疆
10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合计
400
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
(模板)
村或镇(乡)名:
省(区、市)市县
一、基本情况
村或镇(乡)名称、面积、人口、区位、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
二、主导产业
(一)主导产业名称、生产基地、产值等情况。
(二)产业融合发展情况。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产业链各环节,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情况等。
(三)经营主体情况。主导产业涉及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数量、名称、经营现状等。
(四)品牌培育情况。主导产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情况,主导产品商标注册,以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情况(请附证明材料)。
(注:有关数据是截止到2019年底的数据,以当地统计年报为准。)
三、联农带农
(一)申报村及所在镇、申报镇(乡)及所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主导产业从业和就业人数、增加农民收入等情况。
(二)联农带农机制情况。如订单农业、保底收益、入股分红等情况。
(三)主导产业吸纳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从业和就业情况。
四、所在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
(本申报书内容、数据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负责同志(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五、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同志(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编辑:张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