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2月底上海海航新区货单系统转换后,部分“老货单”由于清洁货单“总零部件重量”与实际不符,导致没有出口的“清洁货单”无法关闭海关申报单。
截至19年3月,我们已经集中处置了旧舱位变更、400多份(包括总局以上数据处理、提单80多份)!到目前为止,货单发送人已经向我们申请,更改规定“货物单”、符合补充运输的都已处理完毕!
请货主尽快向货单发送者提供相关资料,让货单发送者更改“旧货单”,以免18年申报书未关闭,影响退税、核销!
包含旧清单所需的信息。
旧清单更改需要信息。
货单变更申请书、货单、提单复印件、收购报告书等都盖有船台印章
需要旧清单补充信息:
更改舱位申请书、舱位清单、提单复印件、收购报告、情况说明等都加盖船台印章。
主要舱单传递者对外窗口明细表。
联合船队:虹口区东大明路916号1楼,进出口货单变更受理窗口13-16号。
上海中原航运3360东大明路558号B1楼B1-106号12号窗口。
外台:虹口吴松路531号5楼17-18号窗口
外运船台:福建中路188号3楼大厅货单变更窗口
金星:延安东路1200号8楼7-8号窗口。
杭华:虹口区黄埔99号2楼3号5号窗口。
中联:虹口东大明路908号24楼4号5号窗口
振华:延安东路700号香港-泰国广场21楼
华航船队:东大明路501号1601号变更窗口。
顺德船队:海伦路440号2701号变更窗口
鹏海船大学:延安东路700号1807-1809室6-7-8窗口
东方海外:延安中路841号20楼3号窗口
新海风:东大明路948号10楼出口1-7号窗口。
特别提醒
货单发送者向海关发送(申报)“核对清单货单”与实际不符,因此需要更改,必须符合规定。没有特殊情况。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
请货主尽快联系货单传递者,提供相关资料。
请在本周五之前向清单发送者反馈与更改、补充相关的情况。
如果旧的船舱申报单申报与实际不符,需要变更的话,有时需要“处理丛书以上数据”。
请Manifest发送者尽快更改“旧Manifest”,使18年申报书不关闭,从而影响退税、核销!
资料来源:船舶监督官3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