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加强乡镇企业、涉农企业服务,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促进农村123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重庆市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项如下:
一、支助范围
整合到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服务平台(实施窗口平台、产业集群窗口平台和经过验证的国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乡镇企业、涉农企业(涉农企业的定义见附件1)提供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创业服务、人才和教育服务、技术创新和质量服务、管理咨询服务
二、支助方法
对服务平台的服务业务支出给予奖励,按照不超过2016年实际服务业务支出(服务费用支出、服务场所改造、服务设施设备购买等)30%的30%进行奖励,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韩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当是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包含的实施窗口平台、产业集群窗口平台、认证的国家和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运营机构。
2.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员工不到10人。
3.服务业务支出不低于100万韩元(属于国家贫困业务重点县的80万韩元以上),其中服务成本支出不低于50万韩元,2016年签署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涉农企业不到30家,服务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申报材料
1.市级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请求(包括服务平台基本情况、运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集聚服务机构情况等)
2.市级乡镇企业开发专用资金申请书(附件二)。
3.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法人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工作人员名单(附件3,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会计财务报表和申报项目审计报告。特别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2016年底已拥有的服务资产(包括设备、设施、场所、软件等)、服务人员、服务内容、与服务相关的农企数量、服务收入情况、服务业务支出情况、服务企业满意度等。
7.2016年度服务涉农企业名单(附件4)及签订的服务合同(合同)、服务企业出具的服务满意度证明(服务企业盖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8.申报主体的企业信用及税务相关信息查询资料。
9.支持其他服务活动的资料。
10.宣布资料真实性。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合格服务平台的运营机构向区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需要提供项目申报资料。
初心。区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对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市政府单位可以由市级主管部门审核。
(3)向上级报告。区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经过初审后,在2017年6月3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报市中小企业局备案,并写了公文,表示逾期的不能受理。市政府单位在市级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可以提交市中小企业局。
六、工作要求
1.区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努力组织、审核、上报项目等。
2.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取消服务平台资格、依法构成追回财政资金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此次项目申报采用书面申报和在线申报并行方式,请向申报机关登记《重庆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和上传资料。技术咨询联系方式:白桦树,电话: 67517286。
4.申报机关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应当按照本通知第3款“申报资料”中规定的顺序装订,以确保资料规范和完整性。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机器人
英特尔:67625759
重庆中小企业局
2017年6月6日
附件:
1.农业相关企业的定义
2.市级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服务人员名单
4.2016年年度服务的农业相关企业名单
涉农企业主要是指从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种植养殖企业。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食品加工、植物油加工、果蔬茶加工、食用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其他食品类农产品加工、毛皮羽毛加工、纺织业及服装鞋帽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橡胶制品及其他非食品农产品加工等。
三、农业机械:停耕机械、栽培肥料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农副产品超加工机械、农用运输机械、管道修改机、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
4.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农产品产后减损、副产品、农作物秸秆、家畜排泄物等农业废弃物资源。
五、休闲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森林街、民宿产业、田园客栈、乡村酒店、生态庄园、市民农园、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6.综合服务:为养殖、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而加工、销售、研发ampd、提供仓库运输、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