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风险提示:为了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对贵公司提交的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单等申报资料进行了纳税相关数据比较分析。贵公司报税发现利润表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季度报利润总额不一致。请对该税务风险提示内容进行自我调查,并在2020年x月XX日前将自我检查情况说明附在管理处。
请记住,不能认为企业所得税年度可以收回,你季度预缴申报是任性的。
不久前,2会计所接到税务机关电话,书面说明了企业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总利润数据与申报的财务报表的总利润数据不一致的原因。
两个会计也诚实不一致,是因为他们想按一定金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所以申报单上的利润总额都是反向计算的。
理由是公司原来的年度预算赤字。但是,由于季度间总利润的不平衡,第一季度出现了利润,为了避免汇缴时税收更多地缴纳给后期退税,人为地更改了总利润数据。
为此,2会计还是觉得理由合理,我毕竟没少交嘛,反正都是要汇款清算的。但是最终,税务机关根据实际利润总额向2会计公司补充税金,征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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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你每季度预报企业所得税时,除了填写纳税申报单外,还要提交你的企业财务报表。
税务局可以通过你提交的各种数据资料进行风险预警分析。比如2会计,如果申报单及财务报表利润表的总利润数据混淆,自然会推送风险提示。
查账征收的企业,你的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单格式是这样的。
在内的利润总额是根据非常明确的规定,填写第三行“利润总额”:纳税人在本税所属期末之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今年累计利润总额。
然后你会每季度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财务报表,报告中包含利润表。当然,根据会计制度的不同,你填写的利润表格式也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表格样式
企业会计准则的格式风格
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格式风格
为什么表单上总利润的本期数据都做成盒子了?
事实上,这是问题的核心。根据不信任书的填写说明,申报书第3行利润总额必须与企业根据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相加。
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保持一致。而且申报表这个第3行可以直接填写,并不是由其他行填写后自动生产的「当然,目前个别地区已经不能手动填写,系统设置由财务报表带出,避免纳税人填错」。所以有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季度按照自己意图交税的目的,就倒算一个数据填上。
关键是财务报表他也不注意勾稽,就如实点击报送了。
好了,税务局一接受,风险预警一下就监控出来了,勾稽不一致,请书面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理由,那就按会计利润总额补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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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个事情的本质逻辑是什么呢?其实,企业所得税法是明确规定了企业预缴税款的方式的。
按照五十四条的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而且国税函[2009]34号还对预缴进行了补充强调说明,「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情况,对全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占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款比例明显偏低的,要及时查明原因,调整预缴方法或预缴税额。」
「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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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哪能随心所欲,借助金三的系统风险预警,后台把勾稽指标设置好,一旦你提交申报,系统就会自动分析逻辑关系,对于跳出的风险点,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就会一个个排查落实,特别是在税务机关在年度预算入库收入未达标的时候,往往会特别关注这种人为少预缴的情况。
如果按二会计的说法,反正都有汇算清缴,我平时就筹划着来缴纳,那么我告诉你,这本来是不符合规定的,弄不好还给安一个虚假申报的名头,而且在金三系统下这种很容易被揪出来,后果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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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理的手段控制一下季度之间企业的利润,比如按季度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一些预期会发生的费用进行一定的暂估等等,但是在财务报表确定的情况下,仅仅通过人为改动申报表利润总额来控制企业所得预缴金额的做法是有风险的。
这会正值第一季度申报期,企业所得税预缴还尚未申报的同学比照上面二哥写的,再好好研究一下申报表,再检查一些逻辑和勾稽关系吧。
所有报送给税务局的数据都不要大意随性,大数据下,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合理性都需要仔细检查,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来源:二哥税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