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船用燃料油?
燃料油是石油产品的一种,也称为重油、油渣,主要由石油的裂缝残渣油和直线流残渣油制成,是一种黑棕色的粘稠可燃液体,在石油加工过程中,汽油、煤油、柴油从原油中分离出来后,是更重的残留物。其中用于船舶内燃机的燃料油,即船舶用燃料油。
我国国家标准GB 17411-2015规定,船用燃料油分为D组(蒸馏燃料)和R组(剩余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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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馏燃料油
根据密度和十六烷值等质量指标,分为DMX、DMA、DMZ、DMB四种(D代表Distillate馏分,M代表Marine船舶)。根据硫的含量,可以细分为I,II,II三个等级。蒸馏燃料油适用于中高速柴油机,主要为短途航行的中小船舶提供客运班轮、作业船、滚装船主机、船舶发电机等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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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燃料油
根据质量和粘度分为RMA、RMB、RMD、RME、RMG、RMK 6种,RMA和RMB根据硫含量可分为I、II、II 3级,RMD、RME、RMG、RMK根据硫含量分为I和II级。剩余燃料油适用于低速柴油机,主要是油轮、干散货船、集装箱等三大主力远洋船舶和沿沿海河流航行的大型船舶的燃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根据我国行业标准《燃料油》 (SH/T0356-1996),燃料油为1号、2号、4号灯、4号灯、5号灯、5号重量5号灯、5号灯。
船舶燃料油进出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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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政策
《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明确成品油消费税的七大分项(含燃料油)。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1号)规定2015年1月13日起,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从1.1元提高到1.2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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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政策
商务部门对燃料油进口实行进口自动许可管理,经营主体分为国营贸易企业和非国营贸易企业。
2020年1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从2020年2月1日起,对国际航行船舶注入我国沿海港口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免税)税收政策,明确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自2020年5月1日起,我国将低硫的5~7号燃料油(硫含量在0.5%m/m以下,海关商品代码:2710192210)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实行出口配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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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政策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2020硫磺制酸令,交通部具体规定了海船进入沿海控制区海南水域或内河控制区的船舶燃料含量和硫磺排放装置、国际航行船舶进入我国水域的硫磺含量等。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10-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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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燃料油混合相关政策
海关总署于2017年8月8日出台了《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海关总署2017年第47号公告),实现了保税油跨关。商务部办公厅在2018年7月4日《海关总署关于明确保税油跨关区直供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贸函[2018] 223号)中,协助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的企业以物理混合协调的方式开展保税燃料油混合和加工贸易业务。国务院于2017年3月15日印发了第《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的复函》号(国发[2017] 16号),允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企业注册,根据不同的税号进行保税油混合调整。
进口申报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0年),进口船舶用燃料油在申报时必须满足燃料油进口申报要求。
1、分类要素。
1.品名2。蒸馏范围;运动粘度指数(100);硫含量;5.水和沉淀物含量;6.闪点(7号燃料油标记开放闪点,其他燃料标记闭合闪点);7.灰分含量。
2、价格因素。
8.定价方法(官方价格、现货价格等);9.需要第二次结算,不需要第二次结算。10.合同时间11。评估日期11。如果有滞纳金,请说明。
3、申报海关申报单。
例某企业在申报燃料油报关单时,商品名称填写“低硫燃料油”,规格型号仅填写“LSFO”,其他馏程、100℃运动黏度等规范要素均未申报的不规范情况。
根据上述归类和价格要素的规范申报要求,规格型号栏应按进出口燃料油的实际参数填写具体的参数,如申报为:“初馏点172℃,20%馏出温度311℃,50%馏出温度475℃,70%馏出温度548℃;100℃运动黏度16.08MM2/S;硫含量0.448%;水分0.1%;沉淀物0.02%;闭口闪点92℃;灰分0.026%;公式定价;无需二次结算;签约日期:20200605;计价日期:2020年5月均价;无滞期费;6号燃料油”。
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法律和海关相关规定,进一步了解船用燃料油管理要求,依法依规申报,将更加便利您的进出口业务。
供稿/ 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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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