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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政绿色工程示范工程开始申报。
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为了促进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绿色施工技术的进步,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过程中进一步提高绿色施工的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市政行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中山市市政绿色工程示范工程将开始申报、审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5A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可以到东区中山4路45号。
这次要明确企业申报条件,本市地区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之一,必须能够申报中山市市政绿色工程示范工程:
1.投资2000万韩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泵站、管网等)的主体单位工程和配套设施。黑色恶臭水域综合管理、城市排水防水(包括内河整治)、城市供热、城市燃气、垃圾处理站等。
2.每日处理规模为3万吨以上(包括3万吨)的水厂、污水处理厂。
3.对城市景观工程投资500万元以上(包括500万元或200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广场、市政配套绿化景观、绿地、公园、停车场、航道整治、滩涂改造等)。
4.投资5000万韩元以上的地铁、城轨、城市综合通道工程。
5.投资200万韩元以上的城市照明工程(包括景观灯)。
6.投资规模小于上述规定,但具有明显的社会、环境、经济和纪念意义的工程。
声明项目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信息。
《中山市市政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绿色施工实施计划方案。实施规划方案包括绿色施工目标、绿色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和材料资源利用、节水和水资源利用、节能和能源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六个要素要求。实施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措施。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大型事故以上等级的质量、安全事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或行业明确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技术、工艺、设备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中山日报新闻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李丹丹
编辑:袁凤云
二审:兰云量
三心:魏艺军
资料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