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佛山日报》记者丁婷婷报道,佛山正在对全市院民教师、院大疆教师群体相关情况进行自查。最近,“国家奖励离职民营代课教师”等信息出现在朋友圈热战上,省教育厅散布谣言说,这次自查是为了了解原民营代课教师群体的人数、分布、年龄、工作年限、参加养老保险等基本情况。
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显示,原民办教师现指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以前在我省公立中小学(含幼儿园等)教职连续任教一年以上,是离开教职后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职员的原民办教师。原大江教师,现指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不含)-2008年8月31日期间,学校招聘,与办学单位签订合同,通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连续任教一年以上,离开教职后未被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员工的原大江教师。
其中有三类人员不在调查之列。也就是说,包括计划内退休的院民教师。本方案执行前死亡的原私立替代教师;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而被开除或解雇的院民代课教师。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立中小学院民教师、院大教师必须在10月20日前向乡镇(街道)认定工作队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