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公文写作申报】想写公文题目中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3-02-26 17:22:5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前线理论圈,公文型

公文标题可以说是公文的“眼色”,也可以说是“眼睛”和“长矛”,尤其是公文所有组成项目中最重要的一个要素。它最能反映文章的宗旨和文体关系,最能反映公文内容和文种的正确使用,最能反映公文处理法规的最新规定,最能反映语法、修辞、逻辑等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技巧,最能反映作者的才能和智慧,因此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旅文单位的公文制作水平。公文标题如何规范,到目前为止,很多公文著述和教材表达都不一样,其中很多都以病例为“是”,不自觉地误导读者。笔者认为,要实现公文规范化,就必须重视公文标题的规范化。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摒弃积乱的做法,摆脱各种误解,运用各种手法规范公文标题,综合纠正标题兵。

一个;一个。工作;工作。1

文种使用技巧

(一)文件标题为张冠礼文件标题“张冠礼戴”,主要是区分法定文件和非法定文件、“规范”、“计划”、“要点”、“安排”、“方案”、“概要”、“”正确的措辞方法是,如果向省委或中期委员会申报,可以修改为《关于实现全省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直接发送的话可以修改为《省纪委关于呈送实现全省党风根本好转规划的报告》。

(2)公文标题不得随意提高身价。“肆意提高身价”主要是指常见的“两项指控”的滥用。也就是说,要用广告、公告、声明等特定的社会事务性文件(如广告、公告、声明等)进行滥发公告、公告、通知等。其中,对《公告》认识和使用的误解尤为严重,到目前为止,文体单位不分等级,有人主张发文对象不必在国内外面对。近几年出版的新书仍然有很多错误,提到的“是”带有明显的广告色彩,必须彻底纠正。

(3)公文标题不能使用文种,“文种两用”是指在题目中同时使用两种法定公文种,比较常见的“信息”.关于报告请求“以外”.关于申购单“,”.决定(批准)校对一般应根据公文内容及文体关系,在这些文种中合理选择一种,不区分“信”的“请求报告”应将“请求报告”改为“信”。

(4)公文标题不能写错。“滥用文种”尤指法定公文中其他文种的混淆。

1.“发售”被胡乱使用。有两种主要情况:第一,因为写错了要向上级申报的公文,或者向上级机关发送了“通知”、“决定”等下行文股,所以下级给上级讲了通知和决定的笑话。威廉莎士比亚、《警》、《王》、《王》、《王》、《王》、《王》)第二,将所属机关的公文误写为“报告”、“听证”、“文种”或“报告”。结果上级对下级说了“报告”、“听证”的笑话。

2.“出示信件”不加区分,使用不当。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联盟机构之间的工作协商、询问和答复是在没有信件的情况下错误地使用“请求”或“报告”。第二,是要求没有所属关系的相关主管部门在没有信函的情况下滥用“请求”和“报告”。第三,在没有报告的情况下,回应上级机关的询问,误用“信”。第四,没有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而是请求滥用“信”的指示。

3.“寄信”不分,使用不当。主要不分通知和信函,使用不当。第一,部分机关根据自己的业务业务需要,错误地使用属于协商性的信函作为“通知”。二是将上级机关发给下级机关的指示性或事项性通知误写为“信”。还有一些人要用“信”,但有时用“通知”错了。例如,《省纪委关于印发实现全省党风根本好转规划的通知》(州送货区,县人民政府.),如果用“通知”违反语言关系,可以修改为《市财政局关于……情况的通报》。(“信”是文种,“通报”是思维中的动词,与“文种和并用”的病不同。)。

4.报告请求不分青红皂白地使用错误。主要需要接受指示的是使用了报告,而需要写报告的却得到了指示。可以修改为《市财政局关于通报……情况的函》,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关于申请拨给灾区贷款专项指标的报告》。《关于申报专项救灾贷款指标的请示》,“工作情况”不需要听证,文种要改为“报告”。(这种“可传送性报告”也不能用“意见”代替。)

5.公告不分青红皂白地被错误地使用了。主要错误地使用《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两年来工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请示》、《市供电局关于……某一区域暂时停电的公告》、《关于……禁行公告》、《房屋拆迁公告》等“公告”作为“公告”,并不是在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

6.通知通知不分青红皂白地被错误使用。发行或广播很多公告。

通知,如《关于注意交通安全的通知》、《关于使用文明礼貌语言的通知》、《关于节约用电的通知》、《起坟通知》等,面向社会公民或有关方面,“通知”改为“通告”为宜。

7.通报通知不分而错用。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习惯性地认为通报只是批评错误而缩小了其使用范围,不适当地让通知取代通报;二是把握不准它们的区别,需要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时也用通知行文;三是将指示性通知错用通报行文;四是将批转性通知错用通报行文。对文种功用理解错误或对事由“已然”和“未然”的时态认识不清,表述不当,则往往会把通知错成通报。如《关于对参与嫖娼活动者必须严肃惩处的通报》、《××部关于加强打击走私倒卖黄金犯罪活动的通报》,可视公文内容将文种改为“通知”或分别删掉“必须”和“加强”。

8.批复通知不分而错用。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将下级的呈转性报告未用通知批转,而错用批复;二是将下级的请示未用批复回文,而错用批转性通知。例如上世纪80年代影响较大的公文《中共中央对〈关于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张海迪活动的报告〉的批复》、《国务院批转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的报告〉的通知》(主送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曾被许多著述和教材误作了范文。

9.批复决定不分而错用。主要反映在安全、交通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和违纪人员处理时的不规范行文。规范行文应是上级针对下级的请示予以批复,或针对下级的处理意见作出处分决定;而应改变下级向上级报“处理意见”或“处分决定”,上级据此给下级“批复”的错误做法。

10.通报决定不分而错用。主要指用于奖励时两文种错用的情况。如《×××关于授予×××等同志……标兵称号的通报》,“通报”宜改为“决定”;《×××关于表彰×××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决定”宜改为“通报”。

11.批复“复函”不分而错用。主要表现:一是主管部门对询问问题或请批事项的不相隶属的单位错用批复行文;二是上级机关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不用批复而错用“复函”行文。如《关于同意建立××市供销合作社工人中、高级技术培训站的批复》,××市劳动人事局主送××市供销合作社,违反行文关系,“批复”宜改为“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复函》,是针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答复,“复函”宜改为“批复”。

要素去留技法

(一)公文标题不可随意省略行文单位 “行文单位”即公文处理法规所称的发文机关。从写作实践来看,下行文错误省略行文单位的情况比较普遍。这样做不仅不庄重,也不利于今后的使用,有时还会造成歧义和误解。如《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进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命令》,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发的命令,可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进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命令》。

(二)公文标题不可随意省略事由 “事由”即公文主要内容。某些《公告》和《通告》,若正文特别简短,概括事由又很冗长,省略事由未尝不可,但却不可以不适当地省略。如《××市人民政府决定》,应补上事由,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关于……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函》,根据公文内容,可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搞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征订工作的函》。

(三)公文标题一般不可只有文种 公文标题即使省略,也不宜将“三要素”省略两项。在一般情况下,只有文种的公文标题是不规范的。如《通知》(×政发〔19××〕140号)、《通报》(××办〔19××〕36号),则不适当地省略了行文单位和事由,均应补上。

(四)公文标题绝对不可无文种 作为确切表示公文这一事物名称的文种来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省略。无文种的公文标题大体有三种类型:

1.一般常用公文被误作法定公文,致使标题无文种(如前面所说的“张冠李戴”病误)。

2.批转、转发、印发性通知文种被无故舍弃,致使标题无文种。主要误区有三:一是错将被批转、转发、印发的某公文文种视为本公文的文种;二是错将无“通知”文种的批转、转发、印发类公文视为省略;三是错将“批转”、“转发”等视为新文种。

3.连一般常用公文文种也没有而随意乱造或采用非公文式题目,致使标题无文种。第二种类型,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讹均相当严重。例:《××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继续实施有关城市规划管理、道路建设四个文件的请示》,这应该是批转性通知,但给人的感觉不是通知而是“请示”。试分析,若“批转”和“请示”搭配,“批转市规划局……的请示”仅仅是事由,标题本身无文种;若“批转”和“四个文件”搭配,“批转市规划局……四个文件”也可视为事由,“请示”成了该文文种,则造成了市政府向上请示“可不可以批转这四个文件”之歧义,岂不是笑话!第三种类型,也不仅仅局限于下级机关。过去,国家级机关公文也偶尔出现类似病误。如《转发全国地方对外宣传和对台宣传工作会议两个文件》(中办发〔1982〕25号),《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发〔1983〕×号),《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中发〔1987〕5号)等等。

3

事由概括技法

(一)公文标题不可繁杂冗赘 繁杂冗赘的公文标题往往含混不清,让人难解其意。避免此病误的关键是善于概括和精练词语,这需要语法修辞技巧。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不仅对联合发文的诸多部门用“等部门”形式进行了概括,而且对转发的三份公文主要内容也进行了高度概括,因此拟制得相当漂亮,尤为简洁、规范。另外,层层转发公文时,尽量不要弄成“×××关于转发×××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可采取“自拟摘要”、“适当修辞”等方法解决,而不以牺牲公文规范化为代价。如:转发××部财务司《关于转发中国农业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虽然如此冗长繁杂,但还是缺少文种,倘若后面再加上“的通知”三个字,更令人望而生畏。可修改为《×××关于转发有关进一步做好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等文件的通知》;也可体现出转发环节,修改为《×××关于转发由中国农业银行印发××部财务司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公文标题不可简而不明 简而不明的公文标题,往往似是而非,让人不知所云。矫正须根据公文内容恰当地提炼出事由。如多部公文写作书中的例文《×××航运管理所航行通告》,可修改为《×××航运管理所关于确保施工和航行安全的通告》;《关于假冒商标案件两个问题的批复》(法(研)复〔1988〕73号),可修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假冒商标案件确认犯罪主体和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三)公文标题不可出现语病 各种语病类型在公文标题中大都有所反映,主要有:搭配不当,语序不当,成份残缺,成份多余,句式杂糅等,应运用语法、修辞、逻辑等多学科知识加以矫正。值得注意的是,此种病误也不仅仅局限于下级机关。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