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新规定明确
永久性基本农田责任单位补贴
每年每亩共计250元
弃荒,毁坏永久基本农田
取消补贴资格.
最近发行的《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基本农田保护区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补贴标准共计250元/亩/年,其中补贴为经济史200元/亩/年,补贴为所在村民委员会50元。
图片显示了在高明的地方永久的基本农田。农田里的晚稻快熟了。红海/照片
实行《规定》保护责任和财政补贴联动制度,意味着永久基本农田所有权单位和所属村(居)委员会必须依法保护和管理永久基本农田及其范围内的农业生产
非法占用、破坏和损毁永久性基本农田、破坏永久性基本农田或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放置6个月以上、种植桉树等不符合规定的树苗,永久性基本农田土地所有权单位的财政补贴资金将全部取消。违反相关法规的人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高明的领英基本农田责任单位有资格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红海/照片
在补贴资金使用方面,交给村委会的部分要专门用于农业基础设施、美丽乡村的建设。补贴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所有权机构的资金,应在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议”、农村医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四大领域按先后顺序申请使用。当年结余的补助金允许结转到下一年继续使用。
进一步合进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将取代旧的管理方法,进一步优化永久性基本农田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永久性基本农田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村一级责任主体的作用,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经济激励和长期管理机制。村里所有相关机关都要按照程序申请补助金,并确保对资金使用的合法规定得到遵守。否则,领取补助金的资格将被取消。
《规定》详细内容
佛山发表编辑部
资料来源:佛山
书篇:风海音
审查:陈婉平、梅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