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_地方信息]
哈尔滨市各保险机构(包括迁至哈尔滨的中直参保单位):
从2023年1月开始,为了确保城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包括呼兰、雅城、双城区)顺利激活新的缴费基数,目前有两类单位缴费申报的相关事项如下:
0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
第一类:哈尔滨市保险机构的工资申报期限为2022年12月1日至25日。
第二类:移交到哈尔滨的中央省直参保机关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5日。如果不申报2023年度缴费支付,将无法生成2023年度单位征收帐簿,单位养老保险费也无法缴纳,单位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将受到限制。
02、赔偿方法
如果保险机构错过缴费工资集中申报期限,可以在2023年任意月份进行2023年单位缴费支付申报补报(补报申报方式见《关于申报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内容)。
申报报备完成后,保险机构应补充2023年未生成的月的单位收纳和单位接收计划(如无人员增减变动),并向单位所属地区级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在窗口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相关业务链接:相关句子:
[2022-12-01]资料来源:
公告: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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