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整缴费基数之前,原临时缴费基数上限为20599韩元,下限为4121韩元。目前,市人民事务部已根据上级公布的上限和下限调整了威海市参保单位。
如果申报的月缴费标准在下限3980韩元以下,则需要按3980韩元/月调整。
申报的月缴费基数在3980 ~ 19899元之间,根据单位实际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申报的月缴费基数高于上限19899元,应按19899元/月截止,并已征收月超额差额进行退款处理。
单位和个人调整差额补充部分由单位代为缴纳差额,请各部门仔细核对。
提示:
1.社会保险关系已导致新参保、死亡、出国等,已清理人员,未进行缴费基数调整。企业已由市场监督部门注销,原则上不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如有特殊情况,按申请办理。
2.中断、调动、退休等与单位无关的劳动者的差额部分报销业务均由原单位代扣或退款。分担时,单位要承担劳动者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要代缴。部门要积极联系中断、调动、退休人员,处理补差工作。
3.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应于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申报,如果不及时申报缴纳基数,将无法缴纳。
资料来源:威海人类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