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
(a)红线审查
(二)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记录)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附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备案)表》(印章)、《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原件)、《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原件);
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盖章);
4、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书;
5、设计单位资格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公章);
6.消防设计文件:设计专篇和设计图纸、总图纸、建筑、结构、水电供暖。
7.消防设计电子送审光盘(包括设计院印章和磁心)
8、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件;
9、规划部门批准了红色线图的签署;
10、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附建设单位公章);
审判的正式蓝图应当加盖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出图印章、审查单位印章。
申报资料及光盘装在标准文件箱里,图纸发送了卷轴。
(三)建设项目火灾验收(记录)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附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备案)表》(印章)、《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施工单位承诺书》(原件)、《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工程监理单位承诺书》(原件);
3、建设、工程监理、检验单位的合法身份证和资质等级证书、消防协会出具的消防施工单位资格证书(盖章);
4.土建工程要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确认五方认证的公认和报告是否为制式表)。
5.该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件通知书) (复印件);
6、消防设施检查报告和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隐藏工程记录(电气检查报告、取消个别地区)
7、证据抽样通知表和测试报告;
8、建筑物防火材料、构件及消防产品、设备的证明或检查报告及供应单位的供应证明(确认是否加盖印章)。
9、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土木工程单位、消防工程单位、监理单位、检验单位营业执照和资格。
十、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资料放在标准文件箱里
装修工程
(一)建筑物内部装修项目审核(记录)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备案)表》(印章)、《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原件)、《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原件);
3、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身份证;设计单位资格证书(附公章);
4、消防设计文件:设计准则和设计图纸;
5、消防设计电子测试盘;
6、内部装饰建筑或原建筑平面图的楼层;
7、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审计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
8、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卡;
供审议的正式蓝图应由具备相应设计资格的部门设计,并加盖出图印章、审查机关印章。
室内图形必须包含平面、平面或空间的防火、烟区面积、分离位置和分离物。反映本工程各部位的天花板、墙、楼板、隔墙装饰材料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择可以用平面、立面、剖面和节点详细表示。
申报资料及光盘装在标准文件箱里,图纸发送了卷轴。
(二)建筑物内部装饰工程火灾验收(记录)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备案)表》(印章)、《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施工单位承诺书》(原件)、《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工程监理单位承诺书》(原件)
3、工程、工程监理、检验单位的合法身份证和资质等级证明(印章);
4、该工程消防设计审计意见书(文件通知书);
5、消防设施检查报告;
6、建筑物防火材料、构件及消防产品、设备证明或检验报告及供应单位P的供应证明。
7、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土木工程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验单位组织代码证明。
8、火灾识别发票复印件和识别卡照片;
9、证据抽样通知表和测试报告;
十、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资料放在标准文件箱里
(三)开放式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报关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批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文件的法律文件副本;
4、消防安全体系、火灾和紧急疏散计划;
5.员工工作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运营者获得的消防行业特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需要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7、依法需要申报的其他资料。
请评论时间和地区引起的申报资料差异。